小佳(化名)是个16岁的女生,从小就想当一名动漫画家,对其他学科不感兴趣,学习成绩一直处在全班最后。终于有一天,小佳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告别校园,成为一名失学少年。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家告诉本报记者,2010年一项“青少年群体摸底排查专项行动”调查显示,全国约有2820万名不在学、无职业的青少年,但目前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管理这个群体。失学、失业、失管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存在着较大的犯罪隐患。
对“重点青少年”如何帮扶“彩虹之家”为他们圆梦搭建平台
来自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一组办案数据表明,2008年该院办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失学、失业、失管的青少年占发案总人数的26%,2009年占49%,2010年占50%,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些失学、失业、失管的孩子属于处在犯罪边缘的群体,所实施犯罪中,盗窃、抢劫、抢夺和性侵犯类案件居多。同时,他们也是最容易受犯罪侵害的一群人。
面对这些亟须帮扶的青少年,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和团中央权益部的指导下,通过积极努力,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连续两年争取到民政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开展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扶活动。2013年,项目正式命名为“关爱重点青少年彩虹行动”,并将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青少年和留守儿童等五类青少年群体全部纳入教育帮扶的“重点青少年群体”范围。
日前,在北京市海淀区“彩虹行动”示范项目启动仪式上,记者见到小佳。她对记者说:“是‘彩虹之家’重新点燃了我的梦想,我来报名学习动漫,就是为了圆我自己的一个梦!”小佳的话语里充满着渴望。
“设立海淀区‘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就是为有梦想的青少年圆梦搭建一个平台。”海淀区“彩虹行动”示范项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并重240名人生导师助720名“重点青少年”融入社会
“‘彩虹行动’将长期开展,这是让有梦的青少年实现梦想的一项行动,这个群体的青少年一定要帮扶好。”团中央“关爱重点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办公室相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说。
“彩虹行动”在全国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山东省青岛市、浙江省舟山市等12个地区为示范点,每个示范点选取60名“重点青少年”,提供专业心理教育培训,导师由法官、检察官、心理学家、社工等专业人士及社会知名爱心人士担任。
据介绍,按照一名导师带三名“重点青少年”的标准,12个示范点的240名人生导师有针对性地帮助720名青少年圆梦、助他们正常融入社会。目前,全国项目示范城市“彩虹行动”均已启动。
甘肃省兰州市组织各类法制宣传和心理疏导讲座710余场次,覆盖人群7.4万余人。北京市海淀区开通的检察官“栗妈妈热线”累计为数百名青少年进行了法律与心理辅导。山东省青岛市为了增强“重点青少年”法制观念和自护意识,编印了青少年自护知识手册,使大家都知法、懂法、不犯法。
检察官导师发挥特殊作用运用法律职业专长做孩子们的知心朋友
在“彩虹行动”中,检察官导师发挥着特殊作用。
记者了解到,全国12个示范城市的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了“彩虹行动”。两年来,共有17名检察官加入了帮扶队伍,成为“重点青少年”的人生导师。他们发挥自身优势,与所在检察院未检部门办案检察官加强联系,及时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向、特点,共同探讨“重点青少年”的帮教措施,对“重点青少年”进行法制、道德、爱国主义教育。
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检察官王津被聘为“彩虹行动”示范项目人生导师,参与了青岛市“重点青少年”帮扶活动。
“我的帮扶对象苗苗(化名)是一个农村女孩,家里经济条件较差,职业学院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性格非常内向。”王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王津决定从与苗苗做知心朋友开始,一有空就带苗苗去“逛”街道、“游”乡村,请她参加各种知识讲座,给她讲励志故事。一年过后,苗苗性格开朗了许多,学会了中西式糕点制作技艺,并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实现了自己就业的梦想。
“在全国12个项目试点城市中,检察官都参与教育帮扶活动。他们利用法律专长和丰富的帮教经验,成功帮助一批‘重点青少年’圆了自己的人生梦想,检察官正在给力‘彩虹行动’。”团中央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项目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徐伯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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