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结果最优化建立民情警事平台,强化民情警事项目的收集、受理、分层办理、公示反馈、跟踪监督等工作环节,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开通平台旨在畅通民意渠道,通过民意‘镜子’审视和修正公安工作,让公安工作成果惠及百姓。”在刚刚召开的民情警事工作推进会上,沭阳县公安局局长田先锋说。
广开渠道,民情警事“一筐收”
“您好!我是沭阳县公安局民情警事巡访中心工作人员,请问您对昨天上午民警处警满意吗?”5月12日,回访人员在对报警人回访时得到了满意的回答。
今年年初,沭阳县公安局在驻村警务室、基层所队设立民情警事巡访站,在县公安局设立民情警事巡访中心,在点、片、面上形成3个层次的民情警事收集渠道。警务室和基层所队巡访站侧重于 “走访民情警事+办理公安业务”;县公安局民情警事巡访中心侧重于“电话回访满意度+群众诉求梳理分流”,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全面地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沭阳县公安局组建了“民情警事巡访”信息员队伍。今年以来,沭阳县公安局“民情警事巡访”信息员访问各类群众4500余名,受理群众反映事项4200余件。
分拣类别,民生警务“分层办”
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沭阳县公安局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将群众反映的事项全部录入县局“民情警事办理智能控制平台”,统一进行梳理、甄别、汇总,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上报件、转办件5个类型进行分类,并按轻重缓急、工作主体和时间节点,区分“交办、催办、督办、查办”措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场能办理的及时办结,对当场不能办理的事项向群众承诺办理时限,如果到期仍未办理系统会自动提醒,仍然未办结的将逐步升级并自动扣分,由局办公室按“四办”绩效评估办法,纳入单位绩效考评,并与单位、民警奖惩、表彰挂钩。
今年以来,沭阳县公安局“民情警事督办平台”已录入“民情警事巡访”事项393条,其中交办336条、催办36条、督办15条、查办6条,办结率达92.3%。
五个载体,全面监督“不留情”
沭阳县公安局把公安工作的最终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推出了5项监督机制。
沭阳县公安局常年聘请12名关心公安工作的县直机关二线领导干部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146名乡镇在职机关干部、重点服务对象、德高望重的村民担任民情警事受理办结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公安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在 “网上派出所(警务室)”设立网上评警台,群众通过互联网进行评议打分;组织各派出所定期向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辖区公安工作和民情警事受理办结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每双月组织社区民警召开社区群众代表大会进行述职,由辖区单位代表、居民代表对社区警务工作、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及社区民警进行民主测评。
在今年5月初开展的群众评议中,沭阳县公安局有43名派出所所长、263名社区民警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1名派出所所长因群众不满意被免职,2名派出所所长和6名社区民警被公开问责,2名社区民警离岗培训。
(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王 修 王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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