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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警总队要求加强“六一”和中高考期间交通秩序管理

2013-05-31 15:28: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山东省交警总队要求 加强“六一”和中高考期间交通秩序管理

    赶考车辆轻微违法 先记录放行

    本报讯省交警总队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警部门做好“六一”儿童节和高考、中考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合理施划和临时增加考试期间的停车位,护卫好接送考生的车辆安全。省交警总队同时要求,若载送考生车辆有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应先记录放行。对严重违法行为暂不能放行的,应优先考虑帮助考生及时参加考试。摸排考场 确保交通秩序

    省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要根据校车排查、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及校园护学岗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六一”节儿童出行、学生考试等特殊阶段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为广大考生保驾护航。

    各市州交警支队、县区交警大队要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联系,摸清中考、高考考场情况,同时也要对在“六一”儿童节组织大规模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解,确保交通秩序的组织管控。

    各级交警要对设置中、高考考场的学校以及校园周边情况提前进行勘验、排查。市州交警支队、县区交警大队要提前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合理施划停车场所,对停车泊位不够的,要增加临时停车泊位。确保畅通 必要时可定点管制

    针对各考场以及考生进出情况,省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在高考、中考考试期间,要安排专门的路面勤务,实施交通秩序的维护。对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考场,各市州交警支队、区县交警大队要制定勤务方案,确保考生进出考场区域的交通畅通。必要时可以定时段、定路段进行交通管制,保障各考场周边交通秩序的良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交警总队要求执勤民警对载送考生的车辆予以关照,对有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的,应先记录放行,过后再按规定处理。对严重违法暂不能放行的,应优先考虑帮助考生及时赶赴考场参加考试。(卢学民 记者 曾晶菁)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