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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院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工作进行检查

2013-05-31 15:22: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法制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要求,推动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5月28日,省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李方民带队对青岛中院等省内8个“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检查组实地考察了东营中院、青州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听取了8个法院以课件形式进行的专题汇报,充分肯定了示范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李方民强调,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要以这次检查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司法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好示范法院的模范引领作用。在认识上,要明确司法公开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司法公开是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手段;同时,作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本身就是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在理念上,要围绕公众需求开展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对公开内容的需求,以当事人和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公开司法信息,并以当事人和公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司法公开效果的根本标准。在内容形式上,要不断拓展、不断创新。要求各示范法院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在广度、深度、力度、维度上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内容,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方法。(王磊)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