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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召开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

2013-05-31 15:20: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法制报 

    为进一步解决刑法、刑事诉讼法修订后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衔接等问题,5月24 日,省法院组织召开了“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副院长刘玉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内知名刑法、刑诉法专家,全省社会调查工作联系点法院、联系点司法局及部分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刑事审判法官等30 余人参加座谈。

    刘玉安在讲话中指出,自2003 年开始在全国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我省法院一直对人民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如何发挥应有作用积极进行实践和探索,特别是在与社区矫正组织“无缝衔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地方性文件。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社区矫正正式成为一种刑罚执行方法,特别是增加了对拟判处缓刑、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前需要考虑是否对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内容,对人民法院适用非监禁刑、参与矫正工作提出了更多、 更新、 更高的要求。通过座谈,充分听取公安、司法等兄弟部门、有关专家以及基层有关单位等各方意见,对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落实刑法、刑诉法的具体要求具有积极作用。(记者 肖春燕 通讯员 马磊)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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