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远千里来贩卖毒品,哪知“生意”尚未开张,便因嫖娼被查而东窗事发。近日,经江西省德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陈五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8月30日,重庆市大足县人陈五伙同廖成国(在逃)从广东东莞携带毒品麻古到德兴市贩卖。两人一入住德兴市某宾馆,便积极联络贩卖毒品的下线。但因两人对当地情况不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买主。同年9月3日晚,陈五闲来无事走进某时尚休闲中心嫖娼时,与卖淫女因嫖资发生争执。公安人员接警后赶到现场,经询问,对陈五的身份产生怀疑,遂对其所住宾馆房间进行检查,当场从陈五的行李箱夹层中搜出红色麻古120颗、绿色麻古262颗及用于毒品称重的电子秤一台,并从陈五的手机中发现了联系毒品交易的往来短信。
经鉴定,被查获的红色麻古净重11.5801克,绿色麻古净重25.34克,均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