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四个全覆盖”服务“平安中国示范区”
江苏努力编织司法行政工作网
今年4月8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江苏省苏州市调研考察时强调,江苏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平安建设,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平安中国示范区,为建设平安中国做出新贡献。
承载着“继续当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光荣和责任的江苏司法行政人闻令而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在厅党委扩大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证等源头预防作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依法疏导作用,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执法矫正作用,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努力编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司法行政工作网,从更高起点上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平安江苏建设,为努力形成全覆盖、多层面的‘大平安’建设体系、为江苏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作出更大贡献。”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覆盖
构筑源头防控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江苏省逐步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和司法行政分工合作、调处中心具体运作、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司法行政部门全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和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今年一季度,江苏省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乡两级调处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112106件,调解成功111291件,调处成功率99.36%,矛盾纠纷的受理数、调解数、调处成功数较上季度分别下降了18.46%、18.40%和18.51%。
面对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新要求,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在下发《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基础上,推出一份全新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的调研报告和推进方案。
报告提出,用3至5年时间,在全省建立一个信息化、动态化、立体化和实战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的工作体系。做到对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动态掌握、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化解,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调处率及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率明显提高,民转刑案件发生率、因民间纠纷引发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了6个方面的建设指标。
一是实现组织体系健全统一。省、市、县、乡、村5级以及各类专业性、行业性人民组织健全统一,指挥通畅,运行有序,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大幅提升,队伍专兼结合,数量充足,能力突出,能够充分满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需要;三是规范完善运行机制。矛盾纠纷排查、研判、预警、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四是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省、市、县、乡、村5级人民调解信息化网络互联互通,应用软件功能合理、操作简便,能够充分满足动态性排查预警、分析研判、指挥管理、统计报送等综合需要;五是保障措施可靠有力。人民调解工作必需的装备配备、经费投入等保障及时到位,县、乡两级调处服务中心普遍达到省级规范化服务中心的标准;六是职能作用强大高效。排查工作成效明显,普通矛盾纠纷有效排查率达90%以上,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有效排查率达100%。预警作用充分显现,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等矛盾纠纷有效预警率达100%。矛盾纠纷有效调处,普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服务群众成效显著提升,动态化、信息化便民服务系统有效建立,实现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
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全覆盖
构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综合工作体系
2003年,江苏省被列为全国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省份。10年来,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1878人,解除矫正人员154872人,年度重新犯罪率低于1‰,矫正人数全国最多。江苏省监狱、戒毒矫治、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等工作创新发展,收获了许多肯定和经验。
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服务管理,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难点,更是平安建设的关键节点之一。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全覆盖,就是着眼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加快构建监管场所全覆盖、一体化的安防体系,构建监管、教育、矫正、帮扶于一体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数据库和常态化管控机制,构建严密的监管信息网络,有效防范脱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
建设更加科学的监狱教育改造和戒毒模式。监所单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稳定首位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的建设,更加注重主动防范及精细管理,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体系,切实提升监所的安全水平,积极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教育改造质量。
完善科学规范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衔接、教育、管理、安置、救助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组织机构,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有人接、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的工作要求,把“人性化管理、市民化待遇”融入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给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扶持,继续加强“阳光学校”、“新生就业基地”、“关爱转化工程”等特殊人群服务保障机构建设,提高对特殊人群的权益保障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全省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9677人,帮教9673人,帮教率达99.96%,安置9592人,安置率达99.12%。
大力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帮扶实体、帮教基地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安置帮教组织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帮扶政策,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畅通依法维权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减压阀
近年来,江苏省坚持“锁定”以加快构建点线面结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主线,整合资源,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
据统计,今年1至4月,全省立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24件,援助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33234人,接待解答咨询147919人次。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益,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示范区”的“重头戏”和社会稳定的“奠基石”。让法律服务更多体现公共产品的属性,更加以人为本、惠及群众,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更好地服务“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型发展的3大重点,推动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日前,江苏省司法厅出台了《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转型发展十项措施》等重要文件。
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结对、企业法律需求和服务对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警”三项工作机制,发挥法律服务在企业转型升级、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控制和防范中的作用,在重点企业设立律师工作站,加强省内20家大型企业的公司律师事务部试点工作,促进以上规模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运行企业法律服务网站,开通在线法律咨询、法律体检和法律讲座,形成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和法律服务供给的网上网下对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人员和企业家恳谈活动,组建法律顾问团,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
把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机制、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城镇化建设法律保障机制和城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机制”4项措施,整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力量,全程全方位服务城镇化建设。在省、市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设立办证服务窗口或联系点,为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招标投标、融资贷款、土地使用权流转等事项进行现场公证。推行网上预约办证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证服务。建立调解组织与法律援助机构协作联动机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环境纠纷,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均等化”目标要求,大力实施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加快法律顾问进村镇、进社区进程。在新建经济适用房小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完善城区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年内,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5%,形成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援助体系。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积极全力营造平安和谐良好法治环境
近年来,江苏省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创新推出了法治文化建设等法制宣传教育品牌。80%以上的县(市、区)已建成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等,考核命名了首批37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省已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7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565个,为实现农村(社区)依法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循着“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助推平安中国江苏示范区建设这个思路,把“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解决民忧”作为普法惠民的落脚点和归宿点,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就是要以群众实际法治需求为导向,以典型案例与群众法治实践为主要途径,积极构建参与性、互动型的普法模式,推动法制宣传从单向灌输教育向双向互动交流转变,从事前教育向事中服务、事后引导转变,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引导全社会通过法治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法治环境。
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对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构建“法律六进”活动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通过法治渠道解决问题。适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点方向和宣教形式,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夯实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的法治化基础。
成立城镇化建设法律服务工作组,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和公证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环境保护和环境权益保障协作、法律援助”三项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提供优质服务。将环境法制宣传列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和考核内容,联合省环保部门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以“依法保护环境、依法治理环境”为主题的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活动。
强音萦绕耳畔,蓝图徐徐展开。5月27日下午,江苏省司法厅召开厅务会,交流“四个全覆盖”主题调研情况,研究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的具体措施。柳玉祥强调:参与江苏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是司法行政人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是司法行政工作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人民群众需求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只争朝夕、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畅通联系群众渠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袁诚 张全连 朱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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