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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要闻速览(2013.5.31)

2013-05-31 14:46: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整理 

  青海:8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开展宣传月活动

  今年是我国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青海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定于今年8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开展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宣传月活动。

  今年宣传月活动以“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青海”为主题,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届时,将在海东市开展“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其他各州市结合本地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举办1至两次大型宣传服务活动。

  全力推进“四个全覆盖”服务“平安中国示范区”

  江苏努力编织司法行政工作网

  今年4月8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江苏省苏州市调研考察时强调,江苏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平安建设,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平安中国示范区,为建设平安中国做出新贡献。

  承载着“继续当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光荣和责任的江苏司法行政人闻令而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在厅党委扩大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公证等源头预防作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依法疏导作用,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执法矫正作用,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努力编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司法行政工作网,从更高起点上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平安江苏建设,为努力形成全覆盖、多层面的‘大平安’建设体系、为江苏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敢于超越 新起点上继续当好排头兵

  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吴爱英部长对江苏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江苏“两个率先”、“三大重点”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开展业务调研,查找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抓好创新发展,继续当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我们还必须对标找差,强化“问题意识”,创新发展路径,以全新的思维谋求跨越发展,不断开创监狱工作新局面。

  四川成都检司联手保律师执业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签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明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办法规定,辩护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后,检察院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检察院发现辩护律师可能涉嫌犯罪的,在立案侦查的同时,应书面通知律师所在事务所或所属律师协会,并书面函告成都市司法局。

  辽宁大连西岗检察建律师互动平台

  为建立与律师的良性沟通、获得侦查机关的积极配合,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搭建互动监督平台,统一协调与律师及侦查机关工作。

  据介绍,该院在案件管理科设立专门电话,对律师来电进行统一咨询、回答、登记,方便查询案件的审查批捕情况;律师来提交审查逮捕阶段案件处理意见,由侦查监督科统一受理后转交承办检察干警;在其提请批准逮捕时,将犯罪嫌疑人律师聘请情况予以书面说明,若犯罪嫌疑人聘有律师,则在案卷材料附以律师会见函或委托书等书面材料,在律师提出新证据材料或证据来源,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不适宜羁押等情形下,取得侦查机关配合予以进一步核实。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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