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落实中央、省、市、区厉行节约精神和严格公务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督查管理,节假日车辆封存100%,效果明显。
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市纪委《开展严格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抓公务车辆管理,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觉性。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对公务车辆实行统一具体管理,监察室负责日常督察,对公务车辆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严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餐饮、茶馆、洗浴、风景区等消费娱乐场所;严禁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严禁驾驶公车走亲访友、接送学生;严禁驾驶员下班时将公务带回家或者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严格落实节假日封车制度,全院公务车辆必须按照设置的专用车位停放,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停车封库。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问责原则,明确车辆违章发生的责任与费用一律由违章人自己承担。
强化检查督促,严查严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共同把警务车的管理使用纳入日常督察、机关效能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地对各餐饮、娱乐等重点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八小时之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进行跟踪督察,杜绝车辆违规使用、乱停乱放、酒后开车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不按规定使用车辆的人员,情节轻微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违规使用车辆的部门和个人,除按以上规定从严处理外,将与目标管理、评先评优相挂钩,计入绩效考核成绩。通过不断完善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