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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监狱:“三个延伸”化解服刑人员身边矛盾

2013-05-31 11:13: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服刑人员中发生各类的问题和矛盾是导致狱内安全事故的直接诱因。据统计,一季度,江苏监狱排查出在押服刑人员因家庭发生变故等外部因素造成的各类问题与矛盾1614例,其中在押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的有565件次,其亲属因病或交通意外等死亡的有418件次,其它情形的变故631件次。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在押服刑人员的思想情绪和改造表现,成为“潜伏”在服刑人员身边的一颗颗“定时炸弹”。

    “发现矛盾只是一个开始,关键是如何化解这些矛盾,让他们(服刑人员)安心服刑改造。在这一点上,每个监狱都有自己的做法和特色,监所对矛盾的化解和控制率达到了96%以上。”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负责人说。

    采访中,记者通过了解到的一个个案例清晰地看到了江苏监狱系统构建的一个系统的矛盾化解机制:排查矛盾向前向后延伸,分析矛盾向左向右延伸,化解矛盾向里向外延伸,“三个延伸”使得服刑人员身边的矛盾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切实维护了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排查矛盾向前向后延伸

    苏州监狱服刑人员苏灿(化名),去年8月份入监后一直唉声叹气,心神不定。监区民警观察到苏灿情绪异常,与他多次谈话后了解到苏某入狱前父母身体状况不好,入狱后与家人失去了联系,想电话联系又没有号码,一封封家信石沉大海,自己觉得很愧疚,也非常想念父母,无心改造。对此监狱十分重视,及时启动服刑人员困难矛盾化解机制,多次与苏某原籍所在地司法局安置帮教科联系,通过积极努力,最终联系上了苏某的父母。4月28日,苏某与母亲通上了电话。5月3日,苏某的亲人来到监狱会见,见到了亲人的苏某向民警深深鞠了一躬,留下了感激的热泪。

    “在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过程中,家庭是影响改造情绪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我们特别注重加强个别教育的时效性,联合狱政管理、刑罚执行、生活卫生等部门共同建立了服刑人员困难矛盾化解机制,定期分析服刑人员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深层次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问题。”苏州监狱教改科负责人介绍说。

    在江苏监狱,通过个别谈话、亲情电话、会见通信等形式自上而下的排查矛盾已经成为一种常规性的矛盾排查法。记者采访时还发现,每个监区的走廊里都挂有检察官信箱、监狱长信箱、分管民警信箱、预约民警谈话信箱等,在监区还设有心理咨询室、个别谈话室、服刑人员心理晴雨表专栏等,服刑人员可以就自己关心的问题通过咨询、投诉、建议、求助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反映,可以公开、也可以秘密地反映。这种自下而上的矛盾排查方法提高了服刑人员主动暴露问题和矛盾的积极性,既可以得到及时的帮助,也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包括隐私的保护,也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监管安全的一些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分析矛盾向左向右延伸

    “其实,任何矛盾和问题都不是孤立的,总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我们在分析这些矛盾时必须厘清内在的关系。”在徐州监狱采访时,记者得到了如此的回答,也是矛盾化解机制的第二个延伸:“分析矛盾向左向右延伸”。

    在矛盾分析阶段,徐州监狱将排查处理的矛盾按照服刑人员与民警管理之间、服刑人员不良行为与监管制度之间、服刑人员与服刑人员之间、服刑人员与家庭之间、服刑人员与社会之间进行分类,然后再具体分析出各类问题矛盾的根源、特点和规律,进而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

    类似于这样的矛盾分析活动,也受到了服刑人员的认可与欢迎。近日,南京女子监狱三监区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现场调解活动,活动由监区矛盾调解员主持,以调处两名服刑人员因生活琐事产生的矛盾争执为切入点,先让两人叙述争执过程,再由在场的服刑人员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分管民警对两人发生的矛盾进行心理、性格、行为等方面的分析和调处,最后副监区长以一句“行有不得,反求诸已”作了点评,希望她们在发生矛盾时先进行反思,再寻求解决之道。

    “针对服刑人员反映的生活中常因小事和其他服刑人员产生矛盾,导致心理压力变大、又不知道如何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开展了这样的活动,监狱各监区小组成立了不少于3人的矛盾调处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类似的活动。全监形成了拥有10个核心网点、130多个责任区域和400多名信息员的服刑人员矛盾纠纷预警、调处和管理网络,全方位排查、多层次释疑、多形式解难,积极化解服刑人员遇到的各种困难矛盾,效果比较好。”南京女子监狱教改科负责人介绍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积极推进矛盾排查化解”被列为监狱系统教育改造工作行动计划之一,规定了服刑人员“之间的矛盾、服刑人员与民警管理产生的矛盾、服刑人员与家庭之间的矛盾”等8个方面的排查重点,明确了“发现——甄别——诊断——处置——反馈”等5个方面的排查方法步骤,要求监区每月向监狱排查报送一次《罪犯矛盾调处登记表》,监狱教育、心理矫治部门每个季度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专项活动,根据矛盾性质和程度等设定考验期,持续跟踪、持续问效。

    化解矛盾向里向外延伸

    “有些矛盾我们可以解决,有些矛盾则需要社会的力量帮助解决,内外配合。”在谈到如何有效化解服刑人员的矛盾时,接受采访的监狱长们都有这样的共识。

    记者了解到,围绕“打造文明监狱、服务和谐社会”的目标,江苏监狱积极探索“首要标准”背景下社会帮教工作新模式,最大可能地集中社会资源化解服刑人员身边的问题和矛盾,构建了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矛盾化解大帮教格局。

    省监狱管理局与全省13个省辖市的司法局签订了帮教协议,并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从解决影响监管改造秩序和服刑人员最直接的困难和矛盾入手,将服刑人员特困家庭扶助纳入地方政府救助体系,将解决服刑人员子女就学困难纳入地方希望工程和社会助学体系,将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地方司法救济体系,及时有效地稳定服刑人员改造情绪。

    为提高矛盾化解效果,在帮教的形式和内容上不断拓展,形成了以思想帮教、法律帮教、文化帮教、亲情帮教、心理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不同层面的帮教主体,有针对性地解决服刑人员不同层面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针对服刑人员劳动技能差、社会谋生能力弱等问题,全省各监所积极联系地方安置帮教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来监狱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重点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就业形势政策教育和适应社会用工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的发放职业技能证书,并联系社会企业来监开展就业招聘,推荐服刑人员就业,目前江苏刑满释放服刑人员的获证率已达95%以上。

    监狱提前一个月将即将释放的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综合改造质量评估意见等,通过全国安置帮教管理信息系统发送到当地安置帮教部门,共同商定刑释人员回归衔接工作,实现监狱管教与社会管理工作的“无缝对接”。在其回归社会后一年内采取与社会相关部门书信联络、电话沟通、走访了解等形式,掌握他们出监后的具体表现情况,配合地方安置帮教部门共同做好教育帮助工作,着力巩固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效果,共同维护全社会的和谐稳定。(记者 梁 言 通讯员 苏玉新)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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