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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维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013-05-31 09:49: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王 洋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向公众传递了重拳治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决心。判决具有指引作用,但也毕竟具有滞后性,要更好地维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需要我们大家携手,采取有力措施,让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5月29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李艳勤故意伤害案和邓家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其中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司法机关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作出了庄严的判决,维护了社会的公义,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下场。罪犯伏法,天理昭昭。然而这一切就结束了吗?幼小的心灵需要弥合太多的伤痛,有身体的,也有心理的;有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亡的,也有不可消弭并将伴随孩子一辈子的。

  更让人寝食难安的是这样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还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些违背人伦之徒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他们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司法是神圣的,裁判是权威的。司法裁判必将指引社会公众如何行为,告诉芸芸众生,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什么样的行为难逃法律的制裁。

  然而,被动中立的司法有时又是无力的。面对灭绝人伦的侵害,我们成年人是否需要为我们的下一代、为我们下一代的母亲多做一点什么呢?

  法院不仅要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还要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最高限度的保护,延伸自身的职能,为少年们带去更多的关怀。可喜的是,我们已经从相关新闻的字里行间看到了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对社会的责任与担当:在做好审判本职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教育行政、民政管理部门等组织的协作配合;注重宣传引导,推动更多的社会机构、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司法已经出发在路上。但愿社会各界能够携手共助,形成合力,以“踏雪留痕、抓铁有印”的劲头,拿出切实可行的有效办法,把有力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让悲剧不再重演!

  (作者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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