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分检辖区两年起诉卖淫犯罪397件633人
招嫖多以处女大学生为噱头
记者5月29日获悉,2011年1月至2013年2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及辖区9个基层检察院共起诉卖淫犯罪案件397件633人,其中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犯罪57件165人,强迫卖淫犯罪18件37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322件431人。以卖淫女是处女、大学生为噱头招揽嫖客成为卖淫犯罪最大特点。
据分析,被告人利用嫖客对处女、高学历女性的猎奇心理,要求卖淫女假装处女、大学生,并为其提供造假道具和假学生证。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55件介绍卖淫案中,以这种方式作案的50件,占91%。
此外,一些被告人利用女性涉世未深、易受蒙骗的特点,以谈恋爱、招聘、介绍工作为名骗取其信任后,再以威胁、拘禁、殴打等方式强迫其卖淫。同时,网络渐成联系卖淫的新渠道,被告人利用互联网沟通隐蔽、快捷等特点,在论坛、聊天室、QQ、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信息,招聘卖淫女、招揽嫖客、介绍卖淫。(记者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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