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爱红 汪振春
A三大要素
平安中国是一个广义的概念
记者:对于平安中国,您是怎样理解的?
李玉华:我理解的平安中国主要包括这样3个要素:和谐、稳定、群众有安全感。具体而言,在社会生活中,这3个要素又可以从4个角度加以审视。
一是社区的平安。社区是人们生活的最主要区域,其平安与否至关重要,城市和农村皆然。目前,由于社会、经济、历史因素,一些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步伐并没有跟进,呈现出相对滞后的状态,这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刑事发案平稳,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少。邓小平同志描绘了对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其中一条就是“犯罪行为大大减少”。刑事发案,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保持在一个可控制的范围内,人民群众才有安全感,平安感才会更加真切、具体。
三是社会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解决。在今天,群体性事件是一个不可忽视、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平安中国必须对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有一整套的方案,从而使不同利益主体各得其所、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恐怖案件有效控制。恐怖案件性质恶劣、危害巨大,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打击,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数量上进一步减少、范围上得到进一步遏制。
余凌云:在我看来,平安中国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不单单是犯罪率低和犯罪案件得以迅速破获。平安中国建设不仅包括通过打击犯罪给大家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还包括如何预防纠纷、规范执法、有效解决矛盾,给人以出行上的平安、饮食上的平安等等,这些都应该包含在我们所说的平安中国概念里。平安中国很重要,它是中国梦的必然组成部分,实现伟大复兴的强国梦就意味着任何一项改革都应该在有序中进行,人们必须要有一种平安的感受。
B打牢基础
通过法治中国实现平安中国
记者:结合当前大力推进法治进程的大背景,如何看待平安中国与法治中国二者之间的关系?
余凌云: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是当前政法工作的重点,二者有着内在的关联性。事实上,无论是法治中国、美丽中国还是中国梦,它们实现的前提都是平安中国,因为平安是基础中的基础。不过,平安中国又是法治中国的一部分,平安中国的实现必须依赖法治的方式实现,可以这么说,法治中国建设追求的目标里必然有一个是平安中国。
李玉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说,首先,平安中国与法治中国具有一致性,可同步进行,二者并行不悖。其次,从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上来说,我们可以依靠法治,实现一种有规则的治理,达到社会的有序状态,并在有序中让每一个公民享受到安宁与幸福,也即通过法治中国实现平安中国。
C直面障碍
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维护利益分配
记者:目前,社会阶层区分明显、利益主体渐趋多元、社会管理日渐繁杂,平安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障碍和困难,这对于当下的平安建设有着什么样的影响?
李玉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一方面是社会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另一方面是相应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使得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不能全部实现,这对当前的平安建设也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不利因素,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社会利益分配存在问题。一些因拆迁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由于符合市场规律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部分被拆迁户的合理利益诉求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有的甚至被无情地漠视掉,这样很容易引起不满,激起矛盾。事实上,很多人眼中的“刁民”是很朴素的,也是很讲道理的,只要合理的诉求得到了实现,一般很少有再生事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利益分配中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将对平安建设产生不小的影响。
二是法律缺乏足够的权威。众所周知,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是具有终局性的,也是最经济的。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判决作出后,现实中总是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执行或消极处理,致使法律的效力无法发挥出来,这在一定意义上消解了法律机关的权威,也消解了法律的权威。因此,在建设平安中国的过程中,必须构建起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
D积极作为
公安机关单打独斗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记者:针对这些困难,政府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可选择哪些方面作为着力点,真正把平安带给老百姓?
李玉华:针对这些困难,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体现和维护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正义,在其位,谋其政,各负其责,把各自分管的事情处理好,从而消除不稳定的根源和隐患。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第一,在情感立场上应当尊重公众的利益和诉求,既然是有主张、有要求,哪怕最终不能实现,也应当尊重其表达的机会及其反映的内容;第二,尊重和维护法律的尊严并依法行使职权,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做好本职工作,尊重并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超越职权损害法律权威,否则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具体来说,一是维护治安,努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上升;二是打击犯罪,要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持续深入打击,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余凌云:第一,公安机关不能偏重于打击犯罪。平安中国不能仅仅局限于打击犯罪,尽管刑事犯罪对公民权益的损害和对社会的破坏是最严重的,但公安工作不仅仅是打击刑事犯罪。实际上,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平时他们更关心的是交通出行、户籍管理、消防安全以及网络管理的问题等等。我们要回应百姓的诉求,就要积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所以说,在平安中国建设过程中,不能单单看打击犯罪的成效,还要看行政执法的成效。
第二,政府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就决定了未来的很多问题都不是公安一家单打独斗就能解决的,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形成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把面对的一些复杂问题放到法律的平台上去解决。比如食品安全问题,我们不能等到食品安全问题发展到犯罪程度了才去打击处理,而应该在行政执法环节就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做好预防、监管、执法等工作,真正带给老百姓食品安全的平安感受。
第三,要科学决策,发扬民主。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我们做任何决策都要学会运用法治的方式平衡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反映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尤其是在做重大决策的时候,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做合法性评价、专家论证、价值评估等等。要鼓励公众参与到其中,对于公众意见要进行恰当反馈。在这种参与式行政、参与式民主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合理的意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就能有效减少纠纷矛盾。
第四,要重视网络管理问题。网络安全是新时代里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平安中国建设里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一个谣言可能就会引发一个风波,本来很小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复杂了。在网络日渐发达的今天,如何才能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公众情绪,这对政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此外,网络诈骗、网络交易的安全等都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公安机关必须不断提高有效规范管理网络的能力。
E懂法守法
培养社会自治,推动平安建设
记者: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如何发挥好个体、社会组织和国家的力量,您有哪些好的建议?
余凌云:中国社会已经到了要培养社会自治的时候,光靠政府、光靠公安,很多问题不能解决。一些国家为什么比较“平安”?就是因为群众已经把相当一部分问题自己管理好了,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去做其他的事情。社会在进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我们要培养社会自治,推进社会制度的建设。
李玉华:平安建设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对于国家而言,应当加强政权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注重专项整治与治安防范相结合,着力解决好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与此同时,“公平决定平安”,国家还要注重社会分配要公正,要通过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减少因经济困难导致的犯罪。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要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用法治思维的标尺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尤其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更加需要坚持依法行政。
要通过切实有效的途径提高公民学法、守法的意识。如在各种升学、就业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的内容,让每一个完成义务教育的公民都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识,让每一个公务人员都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可以说,领导和公众都具备一致的法律知识和价值观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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