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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振兴派出所提高信息采集效率

2013-05-29 16:00: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过去因为受信息化条件不足的制约,在案件线索摸排、网上在逃人员追缉等方面,往往使用“人海”战术,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推动信息化建设,保证基础信息的真实、及时、规范,2011年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振兴派出所推行了社区警务AB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安信息采集工作的需要。

    社区警务AB模式包括人员工作分类和工作时间、节点两大方面。

    在人员工作分类上,A组人员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对辖区场所、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熟知,专人专项负责基础信息采集工作;B组人员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负责将A组采集的基础信息及时录入警综平台,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限性。

    在工作时间、节点上,采用15天的周期制。一个月时间里,A组人员在15天的时间里,完成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的任务指标,将采集的基础信息上交B组,在剩下的15天时间里,继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对之前采集的信息进行回访;B组在15天的时间里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对录入的数据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新录入数据的质量。

    社区警务AB模式的提出,不仅实现了民警工作效率最大化,还保证了基础信息的详实和准确。

    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努力,振兴派出所警用装备有了“质”的飞跃,全所现配备警用车辆11辆、警用电瓶车2辆,单警背包、执法记录仪、对讲机、防弹衣等装备已经成为出勤必备物品;振兴派出所内划分了办公区、办案区和生活区,视频会议室、询问室、讯问室、装备室、监控室、备勤室等一应俱全。

    (徐 岚)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