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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频触法

2013-05-29 15:01: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留守儿童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河南省叶县检察院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涉法涉罪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叶县是农业大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以叶县常村乡为例,全乡外出务工人员占全乡总人数的25%,留守儿童2814人,占在校生比例达到67%。由于父母身处外地,无法悉心照料,留守儿童往往缺少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正处在成长发育关键期的这些孩子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甚至因此走上犯罪道路。2012年,叶县检察院办理3起留守女童被性侵害案件,而作案者都是14岁至17岁的未成年人。

    该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留守儿童触法主要存在四方面原因:一是缺乏父母监管,其他人员监管又无法填补缺失,儿童由此产生性格缺陷,主要表现为孤独、自卑、敏感、不安、胆怯、任性、报复等。二是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不够。文化传播中的庸俗、暴力、色情等内容对留守儿童具有腐蚀性和诱惑力,使得他们逃学、旷课,沉迷网吧、歌厅、游戏厅,结交社会闲散人员,沾染不良习气,容易导致犯罪发生,甚至有儿童因受到教唆、引诱走上犯罪道路。三是法制宣传有待加强,普法教育没有覆盖到农村特别是偏远村庄。该院近3年办理未成年人盗窃案件12件,其中5件涉案者不知道自己触犯法律。四是缺乏后续的救助制度,留守儿童再犯罪率较高。目前对于执行刑罚完毕的留守儿童,没有建立相应的后续救助制度,使得这一群体重返社会之后,很难得到发展向好的机会,有的儿童“破罐子破摔”,重新回到原来的闲散人群中继续堕落。

    办案人员介绍,我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2300万人,解决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是一个重要课题。针对留守儿童犯罪问题,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注重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帮助涉法儿童走上正常的人生道路。

    该院利用案件优势,通过掌握的大量案件材料,分析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与县直工委、团县委、妇联等部门联合起来开展有组织有针对性的留守儿童宣传教育工作。针对犯罪的留守儿童建立帮教档案,构建办案部门、家庭、学校、社区一体化的帮教网络,做好教育和挽救留守儿童犯罪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将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居委会等组织纳入社会考察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6个留守儿童“亲情家园”,由家园中的咨询师定期为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

    2013年初,该院成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科,并在全院挑选3名业务能力强的女检察官到该科工作,从保护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建设入手,与公安、法院达成了“系统化”联合快速办案机制,商定凡发生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检察机关须派员提前介入。与此同时,积极探索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办理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机制,办案中最大限度地避免涉案留守未成年人被打上“罪犯的烙印”。(高传伟 孟红梅 郑鹤凌)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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