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三措并举纠正漏诉
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犯罪行为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本职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加大纠正漏诉工作力度,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去年以来,该院共追诉漏犯20人,漏罪7条,已全部做有罪判决。
慎重审查被害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纠正漏诉突出一个“稳”字。该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通过信访接待大厅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审查群众反映的有关漏犯漏罪问题,对确实没有其他涉案人员或不够追诉条件的,及时回复当事人,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对符合追诉条件的线索,重新侦查取证,严格依法办案,将应受法律追究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如高某故意伤害一案,5名犯罪嫌疑人只有1人到案,受害人家属态度激烈,扬言上访,该院一方面稳控当事人的情绪,一方面及时督促侦查机关抓捕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最终,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该院也努力做好当时人思想工作,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重点审查多人多起犯罪案件,纠正漏诉突出一个“准”字。该院受理分流案件时就对多人多起案件进行登记,特别提示案件承办人在审查过程中重点审查有无漏罪漏犯。办案人员紧紧抓住阅卷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证据分析三个关键环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纠正漏诉的准确性。如该院追诉的严某盗窃案,审查发现嫌疑人的弟弟因亲情关系拒不供述其哥哥严某,遂提出检察建议,指明侦查方向,明确侦查重点,指导侦查机关查清了严某盗窃18万元的犯罪事实,严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着力提升审查案件质量,纠正漏诉突出一个“实”字。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遗漏同案犯、遗漏罪行或犯罪事实的情况,不再一律退回补充侦查,而是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及时告知检察机关侦查进度,严防“追而不查”。起诉法院后,时刻关注案件动向,确保案件追得准、诉得出、判得下。目前该院办理的追诉案件准确率达100%。(陈娇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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