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顺利执结金基伟申请执行刘俊杰民事赔偿一案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史超超拒不执行判决一案,法庭经过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与法院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聘请的执行监督员,以及新闻记者现场见证了执行过程,旁听了庭审。这是河南法院近期开展的“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的重要内容。
当天上午,伊川法院首先对金基伟申请执行刘俊杰民事赔偿一案进行了现场执行。经过执行干警反复做工作,刘俊杰仍以无钱为由不予配合,法院当即决定对其粉砂厂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同时,执行干警找来申请人金基伟,组织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刘俊杰答应借款履行。随后,刘俊杰在法院主持下将借到的11.8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并保证10天内还清余款2.2万元。随后,伊川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史超超拒不执行判决一案,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史超超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在见证执行过程、旁听庭审后,张立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行监督员座谈,他强调,要解决目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首先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运用人民群众的力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要阳光执行、公开执行、善于执行,多做调解工作,争取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必要的时候,要坚决动用刑法的力量,对那些公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者依法进行刑事处罚,维护法律权威。 (记者 陈海发 冀天福)
·河南伊川法院“三管齐下”切实加强警车管理
·河南伊川五项措施联络代表委员
·河南伊川:融入大局服务重点项目
·河南伊川县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河南伊川: 当好经济发展“护卫舰”
·河南伊川法院五项措施联络代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