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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失足孩子照亮回家的路

2013-05-28 09:26: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西峡县法院少审庭法官走访未成年当事人所在学校,了解其在校情况。

河南省三级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帮助失足孩子重归社会。少年法庭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全局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

西峡:

真心重塑孩子人生

家住山区农村的刘某在考进县重点高中后,见到家在县城的同学条件好,每逢周末放假还有车接车送,嫉妒之火使刘某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他先后通过欺骗老师请假和逃课翻墙多次在夜间外出,戴上面具拦路实施抢劫,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开庭前,承办此案的西峡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建会带着卷宗材料驱车100余里到刘某家中调查情况。刘某的父母因为儿子犯罪觉得无脸见人,说是没钱请律师代理,他们也不愿作为监护人出庭参加诉讼,甚至对法官说就当自己没养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法官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对刘某父母做工作,经过一个上午耐心地劝说,终于使刘某父母愿意为儿子请代理人,并同意在开庭时作为监护人出庭。

开庭那天,下着蒙蒙细雨,刘某的父母和律师准时参加了诉讼。法庭上,刘某的父亲对刘某说:“咱家经济不富裕,你妹妹还在上初中,你妈身体又不好,全家指望我一个人种香菇挣钱,我苦点累点都没啥。可是你这娃不争气,在学校还不好好念书,竟然去抢人家东西。我们再穷也要挺直身板做人,不能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说到激动处,刘某的父亲泣不成声。站在被告席上的刘某听到父亲的这番话语,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说:“我对不起你们,我保证以后重新做人……”

西峡县法院坚持把法庭变成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和德育教育的课堂,从感化点入手,法融于情。该院还坚持把办案同教育感化、挽救犯罪少年的工作紧密结合,以爱心、诚心、耐心、真心,就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把工作做到案件之外,在审理案件中,不断加强与犯罪少年的感情沟通,缩短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距离。

王法官在审理16岁的赵某盗窃一案时,发现赵某的父母已离婚5年均未再婚。在走访赵某父母过程中,法官察觉两人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考虑到如果赵某出狱后无人管教可能会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王法官从挽救家庭入手,耐心做赵某父母的复婚工作。随后,王法官又联系赵某的学校,得到学校的理解和支持,当赵某被判免刑出狱时,赵某的父母一同把孩子接回家,很快就让赵某在学校继续读书。

针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逐年增多的现象,西峡县法院少审庭建立回访帮教制度,通过加强和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管教所、社区区委会的联系,并建立县、乡、村三级帮教网络,促使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三级帮教组织,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努力预防和减少犯罪,西峡法院少审庭创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少年刑事审判新思路,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起到了应有而积极的作用。

驻马店:爱心挽救迷途“羔羊”

“那双棉鞋暖了我的心”

2011年,年仅16岁的肖俊科(化名)因多次盗窃电动车被送进看守所。

“面无表情,目光里透着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冷漠。”谈起肖俊科,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王丽至今还记得向肖俊科宣读起诉书时的情形。

“这么冷的天,怎么还穿着凉拖鞋?”时已初冬,室外寒气逼人,王法官关心地问。

“我愿意,怎么了?”肖俊科显得有些不耐烦。

“开庭的时候,通知你的父母到庭吗?”她依然那么平静地询问着。

“我没有父母。”这一次肖俊科咆哮着回答。8岁那年,肖俊科的父母离异,母亲远走他乡,杳无音信。13岁那年父亲再婚,因不能忍受继母的白眼,叛逆的肖俊科逃离学校,远离父母,与社会上的混混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几年来,他靠偷盗扒窃和打零工,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这是一个缺乏家庭亲情,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随后,王丽法官通过种种途径联系上了肖俊科的父母,并多次到家中做工作,希望灰心的父母用爱心、亲情挽救这个不幸的孩子。一个星期后,王法官再次会见了肖俊科,并捎来了母亲为他买的新棉袄,告诉他,他的父亲和继母也多次到法院,主动退赔了失主的全部损失,恳求法院对他从轻处罚。王法官还关切地询问:“我给你买的新鞋子收到了吗?”

“你的父母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他们没有抛弃你,法院也在极力地挽救你,你自己更要珍惜自己的前途,不能自暴自弃。人要有爱,爱自己,爱父母,爱周围的人……”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关心和教育,这个多年没有人疼没有人爱的少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任凭泪如泉涌。

因为肖俊科认罪态度好,父母已退赔失主全部损失,法院从轻对肖俊科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庭审结束后,肖俊科见到了阔别多年的母亲和满头白发的父亲,生平第一次跪到父母面前表示自己的愧疚和悔意,母亲把他紧紧地搂到怀里。

“那双棉鞋让我一生难忘。”如今肖俊科已是一家面粉厂的职工,每每谈起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他都非常感慨,“它让我心里暖呼呼的。”

“我现在有了六个儿子”

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案件,6名年幼无知的孩子因琐事把曾经的好朋友殴打致死。

这也是一个令法官左右为难的案件,6名被告人年幼无知,最小的案发时还不满14岁,对他们重判有可能毁掉他们一生;但若轻判,失去独子的父母无论如何接受不了。

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崔某曾经是好朋友,后因琐事双方产生矛盾。2011年6月的一个夜晚,刘某纠集其他5名被告人教训崔某,殴打过程中6名被告人发现崔某受伤后,及时停止了殴打并将其送医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为了挽救这些无知孩子,主审此案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刘涛多次与孩子谈心。一次又一次入情入理的谈心使孩子们后悔万分。庭审过程中,6名孩子如实坦白罪行,真心悔罪,庭审教育环节,法官、检察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结合6名被告人不同的成长经历,耐心细致地剖析了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

“6个孩子是犯了错,但背后的原因是复杂的,家庭、学校、社会有没有责任?我们不能把所有的错都归罪到孩子们身上,我们应该学会换位思考,用宽容之心对待未成年人……”法庭教育环节,审判长动情的总结感动了孩子,6名被告人纷纷流下悔恨的泪水,并争先恐后给被害人父母下跪谢罪。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两名被告人哭着说:我们犯了错,对不起被害人的父母也对不起我的家人,现在叔叔、阿姨失去了儿子,希望法院对我们从轻判处,出来后,我们就是他们的儿子,我们愿意用一生去孝敬他们。

在使各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同时,法院一方面争取被告人家属的配合,积极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花大力气、采用各种方法做被害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分管副院长、庭长一起做工作,最终在各方努力下,双方达成民事谅解协议。被害人母亲说:“6个孩子年纪小,一时冲动犯下了错,希望法院把他们都放出来吧,我失去了一个儿子,但我现在有了6个儿子。”

“法官给了我上学的机会”

“我还能回去上学吗?”在提审被告人小张和小王时,悔恨莫及的两名初中生不停地问少年法官这个问题。看着两个孩子后悔和恐惧的目光,听着他们发自内心的痛哭,驻马店中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刘涛和赵雪莲相互看了对方一眼,内心受到强烈震撼。

小张和小王都是刚上初中的学生,暑假期间跟着几个社会青年和别人发生冲突,最后被害人被社会青年用刀捅死,小张和小王也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到法院。被害人父母情绪异常激动,要求法院严惩被告人。考虑到本案中小张和小王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作用,本着对未成年犯的帮扶和教育,两名法官多次奔走于被害人父母和被告人父母之间,一方面给被告人父母做工作,从亲情和责任入手,让他们能认识到孩子之所以犯罪,父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积极主动地给被害人父母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损失;另一方面又多次给被害人父母做工作,希望换位思考,给孩子一条出路。

“都是为了孩子,我的孩子已经没了,只要他们好好长大成材就行了。”看着法官一次又一次地做工作,被害人父母终于被感动,原谅了两名年幼无知的孩子。小张和小王的父母一共赔偿23万元,对方原谅小张和小王并要求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对小张和小王判处了缓刑。

宣判后,法官又多次与学校联系,让小张和小王在学校开学时顺利地重返课堂。

“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不懂法不懂事的孩子,他们对自己的行为都很懊悔,这时候,我们少年法官一定要拉他们一把,不然的话,他们的一生就可能会掉落,一个家庭的梦想也就可能破碎了。”全国模范法官、驻马店中院副院长李其宏经常提醒全市法院少年审判法官要挽救、教育每一个失足孩子,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郸城:

唱响少审“三部曲”

郸城县法院少年审判法官深入校园面对面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大胆尝试延伸庭审触角,坚持做深入细致的庭前调研工作,通过听取家长、学校、居委会的意见,了解失足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犯罪原因,努力挖掘未成年犯自身的“闪光点”,寻找能打动他们心灵的“感化点”,并积极推行圆桌审判、情法互动、延伸帮教、跟踪回访的少年刑事审判模式。

刚满16岁的小罗为抢劫在校学生200元钱,将被害人两根肋骨打断。在看守所里,小罗非但不认罪,反而破罐子破摔。当主审法官向他送达起诉书时,小罗不屑一顾:“反正我罪不该死,大不了判我几年。”

看到被告人如此冷漠、阴暗的内心世界,法官没有轻易放弃草率下判,而是抽出时间先后三次往返于小罗的家庭和居委会了解情况。得知小罗自幼丧母、父亲被判,从小随其爷爷奶奶生活。家庭的残缺、生活的艰辛,使他对社会由恨生怨,但他对爷爷奶奶却十分孝敬。于是法官苦口婆心做他的思想工作。开庭那天,法官专程接小罗的爷爷到庭,面对憔悴的家人和悲伤的被害人亲属,小罗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当即跪在被害人母亲面前,诚恳地说:“阿姨,我错了,我对不起您,如果您不嫌弃,等我出狱后,我就当您的儿子,赡养您的晚年。”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小罗被判处缓刑。

郸城县法院少审法官没有把适用非监禁刑或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推向社会,撒手不管,而是延伸职能,对失足少年重返社会进行“贴心”帮扶,制定了回访制度和跟踪帮教制度,把对失足少年的回访作为一项绩效考核指标,要求法官对所承办的案件被告人进行逐人回访,并记录在案。

未成年人张某在校期间出于哥们义气,一时冲动,致被害人轻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满释放后,张某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由于没有文凭,又有犯罪前科,求职的路上四处碰壁。张某很快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再次与以前的“哥们”打成一片,从新滑向犯罪的边缘。

在一次回访中,法官了解到张某的现状后,及时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制订了帮扶方案。及时对张某进行说服教育的同时,在院领导的协助下,积极协调当地一家大型企业帮助张某就业。目前,张某已经成为该企业技术骨干,并当上了车间副主任。张某逢人便说:“是法官给了我重生的机会,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四年多以来,郸城县法院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涉及的132名未成年犯,先后有56人重返课堂,顺利走入各类大学校园;50多人融入社会、勤劳致富,无人重新犯罪。同时,该院累计给辖区中小学上法制课360余场次,接受教育未成年人14万余人次,为在校学生送去了丰富的法律文化大餐。该院少年审判庭连续两次被河南省综治委、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等六家单位联合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维权岗”,2012年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再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刘耀强 王玉信 王晶雅 张让江 孙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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