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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

2013-05-28 09:25: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提升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通知明确京沪、京台、沈海、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段、104国道山东段、231省道为省级创建路段,要求各市公安局选择辖区内1条高速公路、1条国道、1条省道和1条县乡道路作为本市示范公路创建路段。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今年底,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降至4%以下;其他道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起数和死亡人数违法率降至6%以下;创建路段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力争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通知要求,各市公安局要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路面提示,借助媒体宣传,动员群众参与,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效果。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享公路交通监控资源。对全程监控的公路路段,探索网上巡逻和路面管控相结合的新机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要不断整治通行秩序,提高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比例,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及时发现、现场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定期对创建公路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公路标志标线规范设置率达到80%以上。今年底,山东省公安厅将对创建路段进行检查验收。 (孙丽丽)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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