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3案并调 4900万元一次支付完毕
双方当事人一起向法院送锦旗
今天(5月27日)上午,一起法律关系复杂、争讼标的额4900万元的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一起将共同制作的“廉洁公正、执法严明,和谐满意、疑案得解”的锦旗送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自内心表达对西安中院法官的感谢。
原告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担保追偿权纠纷,在西安中院一审立案3件。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重组为本案原告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盛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存在多重互保关系,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后因沧化股份破产,各债权人纷纷向沧化股份主张债权,沧化股份作为担保人曾替债务人东盛集团及东盛药业偿还了银行的借款。河北金牛公司为行使追偿权,于2012年年底将东盛集团、东盛药业起诉至西安中院。
此案件涉及的证据材料纷繁复杂,庭审中双方争议也比较大。因为原、被告双方均系上市公司,本案的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负责这3起案件的杜红莉、杨柳、王珂3名法官没有简单判决了事,而是明晰案情,从头梳理双方的关系,认真查证、多方核实,在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为企业经营大计着想,尽力维护双方长期形成的合作局面。经过法官长达5个多月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被告东盛集团一次性支付原告金牛公司4900万元。
5月22日,被告将两张金额分别为3300万元、1600万元的银行汇票交至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交给了原告。3案共计4900万元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双方及相关子公司之间的纠纷完全解决。
疑难案件成功调解,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赞誉。今天在双方共同送锦旗的现场,原告金牛公司和被告东盛集团的负责人激动地表示:这锦旗是原、被告双方对西安中院和西安中院法官发自内心的赞誉,在这次诉讼持续的5个月里,法官做了无数次的工作,杜红莉甚至晚上九、十点钟仍在加班,这3起案件的审执完毕体现了司法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完美统一。当事双方对西安中院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意识表示了由衷的赞叹。原告金牛公司负责人无不感慨地说:“作为外地企业,在西安起诉之后就忧心忡忡,害怕法院会有地方保护意识,担心在诉讼中遇到不公平对待,但这3起案件审执完毕使我们看到了西安中院的公正公信,看到了西安中院法官的专业素质和高尚品格,感谢你们!”(记者 孙剑博 /通讯员 张宝成 王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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