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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法援:弱势群体的“最后一片叶子”

2013-05-27 16:02: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年均为当事人追回挽回经济损失750余万元

  南昌法援:弱势群体的“最后一片叶子”

  琼西得了重病,在病房里看着窗外对面树上的常春藤叶子不断被风吹落,她认为最后一片叶子的凋谢代表自己的死亡,于是失去了生存的意志。画家贝尔曼得知后,夜里冒着暴雨,用心灵的画笔画出了一片“永不凋落”的常春藤叶,让琼西重拾生活的希望。

  这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笔下《最后一片叶子》的一段故事情节。“在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我们的律师就好比弱势群体的‘最后一片叶子’,给他们最后一丝希望。”5月22日,面对《法制日报》记者,江西省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小平深有感触地说。

  成立于1997年的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具备律师资格7人。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该中心在原有“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农民工维权案一直是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办理的重点。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中心简化手续,开设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凡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类型的案件,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只要其他手续齐全即可提供法律援助,以减少农民工的维权成本和时间。

  2012年8月11日,来自湖南衡阳的农民工张春叶(女)在南昌红谷滩凤凰洲地铁一号线工地做工时,不慎从6米高的钢架上坠落,导致身体损伤。经司法鉴定,认定为三级伤残,并确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后续治疗费4万元。赔偿问题成了张春叶最为困惑的问题。

  由于承担高昂不起的律师费,无奈之下的张春叶试着走进了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立即指派陈建华律师负责此案。“去年11月的一天,受害人家属组织十余人敲着脸盆、打着横幅去工地阻工,要求上百万元的天价赔偿;而地铁线是重点工程,又不能停工。作为律师,一要维护社会稳定,二要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事后,陈建华向《法制日报》记者回忆说。

  最后,在律师的介入下,当事双方围绕“适用最高法司法解释还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是什么”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谈判,陈建华左右周旋,经过四天四夜的耐心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施工方一次性赔付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67万元。拿到钱的那一刻,受害人哥哥紧紧抱着陈建华感激流涕:“谢谢你给了我妹妹第二次生命。”

  “这样的案例太多太多,数不胜数。”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熊晓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年来,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如2005年只有180件,2008年上升到632件,2011年则为828件,2012年稍有回落,但仍维持605件的较高数量。法援中心年均为当事人追回或挽回经济损失750余万元,法律咨询年均接待超过1万余人次。

  为方便群众,该中心在原有250余平方米办公场所的基础上,专门腾出闹市区阳明路的3个临街店面约150平方米,设立了临街办公场所,里面除前厅、中厅、12348法援热线值班室、会客室、私密室及休息室六个功能区域外,还专门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中心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亮牌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临街办公场所的建立,促进了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使法律援助进一步贴近了群众,方便了百姓。”南昌市司法局局长涂慧玲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成为全省规模最大、人员最多、经费最充足、办案数量最多、影响力最大的援助机构。

  2008年5月,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2012年7月,该中心被南昌市委评为“全市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单位”;今年2月,中心又被江西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示范窗口。”(记者郭宏鹏 黄辉)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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