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87万余元工资,拒不支付还玩起“躲猫猫”。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孟环境提起公诉。
2010年7月至2013年1月,孟环境承建某公司厂房工程,先后拖欠工人工资87万余元。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孟环境支付,但他拒不支付,并在多个临时住处东躲西藏。今年1月23日,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在宿迁市内一小区附近将孟环境抓获。
案件移送宿城区检察院后,该院在从快审查案件的同时,着力化解劳资矛盾,一方面对孟环境释法说理,督促其尽早支付欠薪,争取从轻处理;另一方面主动约见工人代表,通报案件进展,听取意见建议,表示检察机关将积极帮助追讨欠薪。经调解,孟环境已支付欠薪43.2万余元,并保证尽快支付其余欠款。
宿城区检察院认为,孟环境采取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蔡慧徐建强)
·湘乡12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
·兵团法院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近2亿元
·山西查处拖欠工资案下降两成
·江西交通部门设不良信用企业“黑名单” 防拖欠工资
·新疆法院快办妥处拖欠工资案
·校安办:确保校安工程施工安全 严防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