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检察室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服务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抓手。其最大优势在于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发挥派驻检察室的“触角”作用,有助于提升检察机关在基层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突出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和乡镇基层政权的监督力度,对基层群众关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侵犯人权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贴近群众、反应敏捷的优势,依法及时介入调查,促进法律监督职能在基层得到全面及时有效履行。
把查处和预防农村职务犯罪放在首位。充分利用人民群众的信息优势,及时发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新农村建设、重大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出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建立与办案部门信息交互渠道,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对于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提前介入作用,通过到施工现场走访、在拆迁改造现场等设立法律政策宣传栏、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的形式,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主体作用。
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窗口”作用,建立与社区、村、私营企业的经常性联系机制,通过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工作,主动与司法所、派出所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疏导和排解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对社会不稳定现象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构建对外宣传平台。当前在农村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甚至干部,对检察机关的具体职能职责不了解。派驻检察室同基层群众干部零距离接触,通过制作检民联系卡,开展检察开放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形式,加强与群众互动,密切联系群众,扩大检察机关在基层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服务农村发展大局。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派驻检察室要主动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主动了解所在乡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全面掌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提出解决对策建议,努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 慧 作者单位:常熟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