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朱某、张某为索取债务,先后将周某等5人拘禁在酒店、足疗店等地限制人身自由,在拘禁期间对周某等被害人进行殴打。张家港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朱某等6名被告人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张家港法院刑庭法官刘丽娟介绍,2012年至今年3月,该院共受理非法拘禁案19起35人,全部是债权人索要债务而非法拘禁债务人,呈现出拘禁时间长、转移频繁等特点。
“该类案件涉案债务类型多样,不仅包括普通民间借贷、货物买卖、合伙、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产生的合法债务,也包括赌博、高利贷等引发的非法债务。合法债务中,普遍存在被害人采取下落不明、故意拖欠等方式逃避债务。”刘丽娟表示。
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的频繁发生,凸显了三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社会诚信、商业诚信缺失。当下不少债务人缺乏诚信观念,借钱的时候信誓旦旦,还钱的时候四处躲藏,不积极寻求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法,甚至恶意拖债、欠债,引发债权人不满。
其次,救济手段乏力。虽然合法债务可以通过诉讼等手段解决,但是面对诚信缺失的债务人,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债务纠纷面临诸多困扰,一些债务人在进入司法程序前早就溜之大吉,法院只能通过公告方式进行审理,时间长、收效差。
退一步说,即便是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进入执行程序后,找不到人同样没有任何效果。而对于一些耍赖的债务人,即使能找到人,他们也会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还有就是非法债务不断增多。当下一些地方赌博成风,因赌博引发的债务根本进入不了司法程序,包括高利贷债务等,所以这些非法债务只能采取私人手段追讨。
对此,刘丽娟建议,尽快建立公民诚信信息档案,倡导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对失信行为和主体予以严厉处罚;加大诉讼诚信的宣传力度,敦促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守信、守法。
强化公力救济的执行力,增强公众通过诉讼等合法、正当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当前亟待解决的就是执行难问题,法院要主动寻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等难题,加大执行的力度。
此外,还要加大对赌博、高利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债务的发生,以减少通过非法手段收回非法债权的现象。
□ 吴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