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北京

为争房祖孙对簿公堂 利益考验亲情底线

2013-05-27 08:44: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了争夺房产,江雨田将80岁的奶奶葛美云告上法庭,要求其腾退房屋。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奶奶葛美云又将孙子和房产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她对房子的产权。2012年10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葛美云为涉诉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1月18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场祖孙俩的房产恩怨才算落下了帷幕。时隔数月,葛美云老人的生活境况如何?祖孙二人是否亲情回归?2013年5月10日,该案承办法官王磊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看望了葛美云老人。

1 法官判后温情回访 耄耋老人挥泪感谢

“法官判得好啊!要不是法院,我早就被孙子赶出家门了!谢谢你们,还惦记着我,来看我这个老太婆!”敲开葛美云的家门,老人握住王磊的手,一边用布满皱纹的手擦着湿润的眼角,一边絮絮不停地说着。“老太太,我们过来看看您!我扶您进屋里。”王磊搀着老人一步一步走进屋里,又扶她坐下。因为案子,王磊曾数次来到这套位于一层的三居室,屋内的陈设变化不大,那通向小院的门前还放着厚厚的木板和铁锹。那是老人因为害怕孙子半夜来砸门而特意堵上的。

事情要从一年多前说起。

王磊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的一名法官。2012年1月,他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法庭,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翻开一本案卷,仔细地阅读起来。原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合同纠纷,读着读着,王磊的眉头不禁紧锁起来,原来是为了一套房子,奶奶将亲孙子告上法庭。王磊有些疑惑,他带上案卷,和书记员一起来到葛美云老人的家。

“我养了他13年!他却为了房子把我赶出去,就这样勒着我的脖子,捂着我的嘴。”王磊的思绪一下子被老人的叙述拉了回来。提起和自己争房子的孙子江雨田,老人满腹辛酸。

2 只身一人来京打工 养育爱孙含辛茹苦

年过八旬的葛美云曾是河北省保定市某县的一位朴实的农民,她和丈夫姜大江靠着勤劳的双手,养育着一双儿女。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57年,姜大江意外过世。为了贴补家用,年仅25岁的葛美云只身一人来到北京打工。“来北京前,我连火车都没有见过咧!”初到北京,因为不识字,也没有一技之长,葛美云为别人看过孩子,给单位打扫过卫生,生活一度颠沛流离,吃了不少苦。后来,她幸运地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学找到了一份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收发报纸、打扫卫生等。收入虽然不高,但总算有了一份固定的工作,学校还给她提供了住处。不仅如此,葛美云还获得了正式的北京户口,让她有了“北京人”的感觉。而葛美云在北京打工期间,在老家谋生的大儿子先后生了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有了孙子孙女,葛美云觉得生活更加有了盼头。

随着孙女、孙子的出生,葛美云回河北老家探亲的次数越来越多。她挂念孩子!看着孙辈一天天长大,葛美云开始盘算他们的教育问题:“老家教育水平毕竟有限,我现在在北京,有落脚的地方,又有稳定的工作,不如接他们到北京上学。”由于自己经济能力有限,葛美云先将3岁的孙女接到北京,由自己亲自照料。这一养就是十几年。而一直由儿子抚养的孙子江雨田也在17岁时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来到奶奶葛美云身边。看着小孙子江雨田从不懂事的孩童长成了在大学读书的青年,葛美云打心眼儿里高兴。虽然退休后,葛美云一度因为经济拮据捡过破烂,但她还是为孙子交了上学的赞助费,并每年按时为孙子交学费。看着孙子上完大学、参加工作,还交了漂亮的女朋友,年迈的葛美云觉得“这些年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孙子有一天会将她扫地出门。

3 接法院传票开庭 亲孙赶自己出门

2009年5月,葛美云突然接到昌平区法院东小口人民法庭的开庭传票。“活了大半辈子,还没有跟法院打过交道呢。”葛美云找来邻居帮她念传票上的内容。得知告她的是孙子江雨田,葛美云一时间被这突如其来的诉讼弄懵了,她瘫坐在沙发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问题就出在葛美云现在住的房子上。葛美云在职期间,学校曾为她提供了一间公租房。2001年3月,公租房拆迁,葛美云因此获得了19.3万余元的补偿款和拆迁补助。为了给孙子一个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葛美云用这笔钱和自己多年的积蓄在昌平区回龙观某小区花21.2万余元买了一套小三居,建筑面积86.8平方米。因为当时葛美云年事已高,且不识字,所以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等事宜都是由已经成年的孙子代为办理的。葛美云怎么也想不通,房子是她花钱买的,为什么孙子却口口声声让她搬走呢?

“我奶奶确实和我住在一起。但那是因为原来的公租房拆迁,我奶奶没地方住了,所以才暂时住到我买的房子里。这几年,奶奶年纪大了,经常为了小事和我吵,我平时工作又忙又累,回到家还要听奶奶的絮叨。后来她还受人挑拨,把我从房子里赶了出来。我实在没办法忍受奶奶的所作所为了。”庭审中,江雨田满腹委屈,他还说,他想要这套房子做自己的婚房。

葛美云没有想到自己日常的关心在孙子看来竟成了让他厌烦的“絮叨”,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应答。“我不同意他的诉讼请求!买房合同是我签的,买房子的钱也是我出的,房子怎么就成了他的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葛美云是江雨田的奶奶,江雨田理应善待老人。此外,双方就涉案房屋是何人出资存在争议,考虑到江雨田提起的诉讼请求是腾退房屋,因此房屋的所有权纠纷应当另案解决。10月底,昌平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江雨田的诉讼请求。

4 被孙子“绑”回老家 上法院讨要公道

诉讼过后,葛美云和江雨田祖孙二人的矛盾日益加深。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家里却早已不见当初儿孙围绕共享天伦的场景。江雨田也搬了出去,只是偶尔回来拿些东西。老人几次碰到孙子,都想和他说道说道房子的事儿,可是江雨田态度强硬,“是我的房子就应当归我!”后来,江雨田有意躲避葛美云,极少回家了。

葛美云以为,孙子躲着她,房子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她的生活会慢慢趋于平静。然而,矛盾还是爆发了。2012年年初的一天晚上,江雨田竟然带着几个人一起将葛美云抬上一辆面包车,强行将奶奶送回了河北老家。而回到老家后,儿子和儿媳对她的态度也十分恶劣,还动手打了葛美云。无助的葛美云只得找到还在老家的弟弟和自己的女儿诉苦,在弟弟和女儿的照顾和劝说下,葛美云忍住眼泪,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房子。

在弟弟和女儿的帮助下,葛美云回到了北京,来到了昌平区法院回龙观法庭的门口。激动的弟弟和女儿请求法官做主,并将葛美云一个人留在了法庭门口。承办该案的法官是回龙观法庭助理审判员王磊。“先解决老人的住宿和生活问题,绝不能让老人露宿街头!”王磊立即请示了法院领导,将老人暂时安排住进了昌平区的救助站,还派人送去了生活必需品。得知这一情况后,北京回龙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也免费为葛美云代理诉讼。在律师的帮助和法庭的释明下,葛美云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涉案房屋。考虑到本案中老人的特殊情况,王磊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裁定葛美云先住进涉案房屋。执行当天,昌平法院派车将葛美云从救助站接出,回龙观法庭副庭长李汝银、承办法官王磊、执行二庭庭长梁子文、执行法官王强一起执行该案。虽然联络了江雨田及其妻子,但江雨田夫妇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执行人员避而不见,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之后,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下,江雨田一家打开房门,让老人住回了家里,而他们则搬到别处居住。

5 为普法社区开庭 获支持老泪纵横

2012年10月,考虑到葛美云出行不便,法院决定将开庭地点设在她居住的社区里。开庭前,法官深入社区走访街坊邻居调查案件,向居委会了解案情并协调开庭场地,做了大量的开庭准备工作。其实,除了方便老人出庭,王磊心里还另有考虑:“这个案子在小区里有一定的影响,在小区开庭也能更好地进行普法宣传,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当天下午2点,案件在小区篮球场开庭,数十名小区居民旁听了案件庭审,十余家媒体到现场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报道。当葛美云推着小推车,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步履沉重地进入篮球场时,旁听席上顿时鸦雀无声。江雨田并未出席庭审,他的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他干吗这样对我?等我死了房子迟早不就是他的吗?”养育之恩换来的是忘恩负义,葛美云心酸至极。庭审中,葛美云情绪激动,提起孙子的种种行为,老人几度落泪。“我不识字,他们就串通开发商趁我生病住院,偷了我的身份证办了房子的手续。我养了他13年啊!”葛美云捶胸顿足,老泪纵横。葛美云的代理人出示了买受人一栏写有葛美云名字的《商品房内销买卖契约》和在昌平区住建委办理房屋档案时的契税减免发票3800元,“只有用拆迁款买房才能享受契税减免,说明被告购买此房使用的是原告的拆迁款。”

江雨田的代理人不慌不忙:“我很同情老人,但是作为代理律师,我还是要公事公办,把江雨田的意思表达出来。”江雨田认为,葛美云提供的《商品房内销买卖契约》是伪造的,“真正的事实是,诉争房屋是江雨田在父母的资助下购买的,根本没有和开发商恶意串通。因为奶奶没有住处,顾念祖孙之情才将其接来共同居住,以便照顾。后来因生活习惯不同、性格差异等原因,为避免矛盾,他搬出该房,一直在外租房度日。”至于葛美云所述孙子对其肆意打骂,江雨田的代理人表示,江雨田认为这纯属捏造和歪曲事实。

庭审现场剑拔弩张,葛美云的弟弟、女儿也陪老人出庭,他们纷纷要求出庭作证,拆穿江雨田的说辞。葛美云所在小区的街坊邻居也纷纷谴责江雨田,“真是忘恩负义!他奶奶养了他13年啊!”

因为涉案房产的购得与葛美云的拆迁一事多有牵连,认定房屋所有权的关键问题是涉案房产的购房款是由谁出资的。对这一关键问题,虽然原、被告各执一词,但双方都不能提交直接证据予以佐证,而依据《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上由相关税务部门确认的记载,可知江雨田购得涉案房屋是享受了葛美云的全部拆迁所得款项。因此,就现有证据及查明事实,法院认定涉案房屋的购房款项应由原告以拆迁所得出资,并且原告葛美云也从未有赠与被告江雨田的意思表示。

2012年10月末,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葛美云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江雨田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1月18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身判决。这场发生在祖孙之间的房产恩怨终于尘埃落定,只是为了这场诉讼,孙子江雨田所付出的代价,不只是价值不菲的房子,更是千金难买的亲情!

(除法官外,以上当事人均为化名。)

案后余思 房产比亲情更重?

人们常用“血浓于水”形容割不断的亲情。本案中,葛美云虽然是江雨田的奶奶,但她育养其父亲在前,在京携养孙子在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然而,为了房产的利益,孙子不惜与奶奶三上法庭,打了近4年的官司。这不禁让人感叹亲情的脆弱、人性的冷漠。

近年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包括房产确权、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家庭成员间纠纷数量不断增长,且类型多样。尤其是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加之拆迁补偿巨额经济利益的诱惑,因房产引发亲人之间的利益争夺越来越多。据统计,2012年全年,昌平区法院共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683件,继承纠纷案件381件。其中,家庭成员间涉及房产的纠纷占有相当比例。俗话说:“百善孝为先”。人们不禁要问:昔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的无私亲情为何在利益面前这般脆弱?原因大致有二: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化,土地增值,房价不断攀升,一套房产往往价值不菲。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成为很多人毕生奋斗的目标。而在北京等大城市,限购、国五条等有关房产的新政不断出台,使人感觉:拥有一处甚至更多的房产,既是一份生存的保障,也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之缺乏基本的法制观念,亲人间顾忌面子,对家庭财务问题往往约定不明。亲人间大额资金、财物的借贷、赠与、继承、分家析产等常采取口头方式,甚至不做约定。在房产的巨额利益面前,人性的缺点暴露无遗。再加之复杂的家庭关系,尤其在家庭内部对千万元拆迁补偿款和多处回迁房分配不均的情况下,多年的积怨也容易爆发。

这里特别要提出的,是由拆迁引发的法律纠纷。伴随着城市的改造,手拿百万元、千万元拆迁款的人不在少数。而这也成为引发房产类纠纷发生的关键性因素。以昌平沙河地区为例,拆迁类案件往往由于拆迁补偿数额巨大,引起多方对拆迁利益的争夺,如夫妻之间离婚纠纷争夺拆迁款,父子、母女之间分家析产纠纷,兄弟姐妹之间、叔嫂之间、继父女、继母子之间、叔伯之间继承纠纷矛盾等等。且此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矛盾激烈、调解难度大。有的当事人甚至在开庭刚一结束就在庭外发生肢体冲突,引发矛盾升级,使调解难度进一步加大。

这不由使人感叹:拆迁,拆掉了房子,拆离了夫妻,拆散了父子,拆毁了亲情。而利益中夹杂着亲情,使得“清官难断家务事”,给法院的裁判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愿人们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亲情面前多一份感恩,在利益面前多一份理性,不要让房产成为一条横亘在亲情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 郭海丽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