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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务侵占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2013-05-26 14:05: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前三年女性职务侵占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从2010年至2012年,该院共审理职务侵占案件114宗,其中女性职务侵占案件20宗涉案22人。虽所占比例不足两成,但近年有大幅上升趋势,值得关注。

    女性职务侵占犯罪的特点如下:

    一是涉案岗位集中,超七成为企业财务人员。女性一般比男性做事更认真细致,多数企业的财务岗位由女性担任。但也正是这些岗位成为女性职务侵占犯罪高发点。20宗案件中有15宗案犯为会计、出纳、财务主任、收银员、薪资核算员等财务岗位工作人员;其他2宗为业务员和业务课长,2宗为公司仓管员和品管员,1宗为宾馆值班经理。

    二是作案手法类似,八成通过侵占工资、货款途径作案。20宗案件中有7宗系在工资表上弄虚作假侵占公款;有10宗案件侵占货款(营业款)甚至携款潜逃。其他作案手法有侵吞相关业务单位的折扣款、侵占工厂产品予以变卖等。

    三是作案手法较为隐蔽,“蚂蚁搬家”积少成多。由于女性一般较为细心谨慎,作案手法较为隐蔽,注重“细水长流”,积少成多,导致不易被发现。

    四是涉案金额和宗数增幅较大,该类犯罪有加剧趋势。无论从作案宗数、人数还是涉案金额看,近年女性职务侵占犯罪现象有加剧趋势。2010年、2011年,涉案均为4宗4人,但2012年该类案件就大幅上升到12宗14人,同比增长了3倍多。而平均每宗涉案金额也从2010年的10万多元、2011年的19万多元,上升到2012年23万多元,最高涉案金额更是从2010年的27万多元、2011年的60多万元上升到2012年的92万多元。

    女性职务侵占犯罪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自身追求过分享受。在物价较高、生活压力普遍较大的今天,个别职业女性抵挡不住金钱诱惑,过分贪图享受和追求虚荣。为满足贪欲,便利用职务之便伸手公家财物,过上与自己收入不相称的生活。

    二是被亲人的贪欲利用。女性往往比男性更看重感情,容易为了满足亲人欲望而失去理智。如东莞某电子厂原出纳兼考勤员曾某为满足丈夫贪欲,侵吞公款72万多元给丈夫使用而获刑七年。

    三是家庭困难铤而走险。为更好照顾家庭,女性往往愿意付出更多牺牲,甚至不惜冒险为家人谋取福利。如东莞市某酒店原工资总账会计叶某为给父亲治病,通过虚增员工底薪、虚增加班费等方式侵吞公款92万多元,案发后自首并退赃5万元,后获刑六年。

    四是存在从众和侥幸心理。个别职业女性认为,社会上以权谋私现象屡见不鲜,有人违法获利却安然无恙。在不良现象影响下,她们心存侥幸,也想伸手“捞一把”,结果以身试法,锒铛入狱。

    五是单位财务监管不力。发案单位普遍存在管理漏洞,账目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为侵占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如缺乏严格的财务监管,即使用假发票平账也没有及时发现;电脑系统存在监管漏洞,员工可通过更改数据的方式侵占钱财等。

    六是法律观念淡薄无知。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没有意识到该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被害单位也往往过分看重企业的生产和利润,缺乏预防犯罪意识,忽视了对员工的法律教育。

    女性职务侵占犯罪现象虽然在整体犯罪中只占很小一部分,但由于女性往往还担负母亲角色,对家庭和社会具有特殊意义,其犯罪现象应引起足够重视。该院对此提出如下犯罪预防建议:

    一是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堵塞财务漏洞。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企业应健全财务制度,账目清楚,账、物、现金相符,关键财务岗位之间形成有效制衡,从源头减少罪案发生。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注重警示震慑。作案人员普遍具有中等以上学历,但法治观念淡薄。应加大法治宣传,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社会氛围。企业也应严把用人关,常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关爱家庭困难女工,避免铤而走险。人才是企业的发展之源。企业除了关心生产和利润外,也应多关心员工的生活,有困难尽力帮助,避免其为解决燃眉之急铤而走险。

    四是正确引导价值观念,促成良好操守。涉案人员基本三十岁左右,大多已成家有小孩,正值人生黄金阶段。但因为自身贪婪或被家人唆使,沦为罪犯实在可惜。应当引导女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攀比,不虚荣,珍惜工作,珍惜家庭,自强自重,自觉守法,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

    (作者单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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