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方便、快捷、高效。”
4月12日,见证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法官、村官“双助理”化解矛盾纠纷的银川鑫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人、宁夏奋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净向记者表示,“今后当事人找我打官司,我会劝他们直接找‘双助理’。”
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对接两个月来,盐池法院诉前成功化解百余起民商事案件。
司法资源+行政资源=无缝衔接
盐池法院包括院长在内仅有13名法官。2010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00余件,人均办案270余件。
如何将司法资源融入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司法资源与行政资源的无缝对接?
“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难题,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仅仅依靠法院单打独斗难以奏效,必须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实现司法资源与行政资源的有效对接。”盐池法院院长黄振宁坚定地说。
黄振宁瞄准了基层组织建设较为完善的惠安堡镇,试点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
试点一举成功。2012年,惠安堡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由2011年的87件下降到21件,下降率达75%以上,基层组织参与司法活动的效果充分显现。当年,盐池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锐减至740余件,同比下降了75%。
2013年3月,《盐池县法院建立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送到吴忠市委常委、盐池县委书记刘鹏云的案头。刘鹏云当即作出批示:“方案很好,一定抓好抓实,切实抓出成效。”
随后,盐池县委发出《关于转发县法院〈盐池县法院建立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制定了《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联动机制考核暂行办法》。
2013年3月22日,盐池县召开全县大会,正式启动法官、村官“双助理”联动机制。盐池法院向全县9个乡镇(街道)的164名村(居委会)主任颁发法官助理聘书,9个乡镇(街道)党委则聘请13名法官为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担当调解工作指导员、社情民意调研员、科学发展服务员、惠农政策宣传员。
协助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委托调解、提供司法信息、监督法官作风,担当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建设宣传员、司法工作联络员、廉洁办案监督员。
《盐池县法院建立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这样界定了法官、村官“双助理”的职责。
记者打开盐池法院印制的《法官、村官双助理工作联系手册》,13名村官助理和164名法官助理的姓名、村(居委会、社区)名称、联系电话一应俱全,并醒目地张贴在每个村(居委会、社区)门前。
法官助理+村官助理=实现双赢
“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创新了社会管理,巩固了基层组织,夯实了村民自治根基,让我这个镇党委书记可以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一心一意抓经济建设了。”
盐池县委常委、花马池镇党委书记刘汉卿每每提起法官、村官“双助理”机制,就向黄振宁表示,法院需要经费尽管提出来,镇党委、政府坚决予以支持。
近年来,随着花马池镇长城村刘八庄自然村的人口增长,村民抢占村委会出租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最终导致今年开春200余名村民在200亩出租土地上植树造林,并提出承包这块土地,矛盾一触即发。
法官、村官“双助理”立即赶赴现场召开村民大会,你讲政策、讲法律,我讲村规、讲民约,直到长城村委会主任、法官助理冯彦仁答应待出租期届满,200亩土地使用权归刘八庄自然村,200余名村民才全部撤离现场。
短 评
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有益尝试
盐池法院在健全完善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机制中探索建立的法官、村官“双助理”联动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司法工作规律和基层自治组织特点相联动的新路子,得到了县委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
法官、村官“双助理”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将基层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组织建设,立足于早发现、早化解,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当前和萌芽状态,体现了基层组织对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和抓苗头的特点,不仅提高了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能力,而且使基层组织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管理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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