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对执法办案提出的新挑战?今年以来,辽宁省大连市检察机关以开展“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方式方法,不仅办案质量提高,而且依据“两法”新规定成功办理一批案件。
针对刑诉法修改增加死刑临场监督等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大连市检察院将监所检察处和城郊地区检察院整合为刑事执行监督局,从而提升了监督能力。为解决民诉法修改实施后出现的案多人少矛盾,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协调指挥中心,强化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针对控告申诉案件增多的情况,成立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协调指挥中心,组织、协调两级院办理控申案件。同时,根据“两法”制定《电子数据审查工作规范》等制度,与大连市公安局会签《关于逮捕必要性双向说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与大连市中级法院共同建立《建议法院二审开庭制度》、《庭前证据开示制度》。
执法方式转变创新,换来办案质量提升。今年前4个月,大连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严惩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批捕1250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对169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同比上升34.1%;提起公诉2284人,同比上升22.8%,不起诉110人,同比上升107.4%。没有发现错案,没有无罪判决,也没有超法定办案时限问题。在诉讼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7件,同比上升74.1%;追捕50人、追诉24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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