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青海

青海西宁拟制定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2013-05-25 14:10:4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西宁拟制定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不得出租占用城市公园用地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西宁市相关部门获悉,截至2012年底,西宁市已建成公园29个,总面积达853公顷。为解决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西宁市拟制定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办法草案规定,在城市公园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公园的用地规划性质及用途,不得占用、出租城市公园用地,不得在城市公园用地上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在城市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征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围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城市公园内设立经营摊点的,应当符合相关从业经营规定,在指定的地点经营并遵守城市公园管理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相关设置管理规定并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

    草案规定,利用城市公园场地设施临时举办展览、演出的,应当符合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经西宁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与公园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活动结束后,活动举办人应当负责恢复原状。(记者韩萍)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