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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澂江法院多措并举方便群众诉讼

2013-05-25 13:58: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立案材料完备,20分钟办完收费立案手续,超时可向院领导直接投诉,投诉电话……”

    在云南省澂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立案窗口前,这块牌子已经竖立了近三年。该举措实施效果如何?办案人员有没有被投诉过呢?《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来到澂江法院,探访该院立案庭限时立案和速调速裁机制运作情况。

    “你的这个案子我们暂时立不了,案由出现了明显的法律错误,你把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案由写成了宅基地所有权确权,按法律规定,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可能是所有权,只有改回来才能考虑是否予以立案。”

    在立案大厅,记者刚好碰到澂江县一名律师前来立案。该院立案庭庭长张林仅用了三五分钟就发现立案材料存在的这一明显法律错误。

    记者注意到,从案件材料递到张庭长手中到律师离开,前后只有七八分钟。“其实,只要材料齐全,没有明显的错误,很多时候从立案到交费只需要10分钟左右。近三年来,我们还真没有因为立案工作懈怠被投诉过。”张林说。

    “之所以这么快,是因为近年来澂江县法院通过与银行合作,将银行的收费终端也搬到了立案大厅,省下了我们来回跑银行的时间。”另一名前来立案的澄清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绍红向记者表示。

    “2010年之前,澂江法院的诉讼费收支设在中国工商银行澂江县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澂江县支行。两家银行距离法院3公里,往返需要约6公里,有车辆代步,这点距离不算什么。但由于法院位于城郊,门前没有出租车,徒步前来办事的群众显得尤为不便,而这部分群众所占比例较大。特别是路途遥远的山区群众,办理完一起立案的全部手续要花上一两天。

    为此,澂江法院与县分管金融机构的领导及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协商,最后确定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法院设立一个办公点,常年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立案大厅上班,并专门开通‘银行收费’窗口,彻底解决当事人交费难的问题。”澂江法院院长王海明说。

    “2010年,限时立案就成为我院司法便民服务的一项制度确立下来了。刚开始确实不习惯这种快速的立案方式,依照法律规定,7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进行立案都是合法的。而在我们院,只要立案材料完备,20分钟必须办理立案手续。这对立案庭法官的业务水平、思维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压力还是大啊!”张林这位有着11年立案经验的老法官如是说。

    据介绍,每年到该院立案的案件数量是1500件到1600件之间,符合立案标准的约有900件左右。

    “其中90%都是限时立案的,我的判断标准是看当事人诉状有没有厘清法律关系、有没有明显错误等,涉及拆迁、征地款等较为复杂的案件,立案审查时间会久一点。”张林说。

    张林说,如果是一名新入职的法官,达到20分钟的限时立案标准,起码要三个月的适应期。

    “限时立案,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办案效率,尽可能地方便群众。”王海明说。他告诉记者,在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诉讼方面,该院的另一项举措是建立“速调速裁”机制。小案件快速解决,为法官审理大案、疑难案节省了时间。

    据悉,2010年,该院在审务办、审监庭分别设立速裁一庭、速裁二庭,审务办、审监庭在办理本庭的常规工作外,同时与立案庭一并办理诉前调解工作。在前两个速裁庭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庭前调解特点,2012年,该院进一步融合资源,撤销原速裁一庭、二庭,成立诉讼调解中心,将年龄偏大、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他们的调解优势。

    2010年至今,澂江法院庭前调解案结事了率达50%,3个工作日内结案的占调结总数的50%,20个工作日内结案的占调结总数的50%,年均调结案件数占全院民商事收案总数约30%。(记者刘百军实习生魏召松)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