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据介绍,我国电梯维保的主要依据是《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按照合同,受物业公司的委托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质检总局《关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是电梯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也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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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启用 《电梯使用标志》 “大连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今年将立法
如今城市高层建筑随处可见,电梯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显示,我国电梯数量已达到200万台,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然而,近年来频频上演的“电梯惊魂”悲剧,却让人们颇有谈“梯”色变的惊悸与焦虑。而基于电梯事故的多重成因,遏制电梯夺命必须严把三道关口。
一是产品质量关。产品质量是产品使用安全的基础与前提。二是运行监督关。电梯承载者人们的生命安全,严格管理、定期保养、认真检修对于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三是自我保护关。电梯毕竟是运动式的承载工具,乘坐者的个人保护意识不可或缺。
安全乘坐电梯“须知”
在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维护的基础上,作为电梯的使用者也应该谨记一些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
在进入轿厢前,应先等门完全开启看清轿厢位置后再迈进,进入轿厢应往里面站,不要在入口处逗留。电梯门正在关闭时,不要用手、脚或棍棒等阻止关门,更不能在轿厢内用力摇晃,这样容易撞到周围的屏蔽电缆等设备,造成电梯卡死。如果携带儿童,不要让孩子在电梯里随意玩耍,触碰电梯内的操控措施。“如果市民发现轿厢中张贴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已过期或没有张贴合格证,请不要乘坐,并立即向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报告。”
万一遇到电梯故障,一定要保持冷静并及时拨打电梯呼救电话,等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如果通讯设备失灵,不要用手直接拍打轿厢呼救,要利用其它工具,比如鞋子等进行拍打。(来源 中国网)
其实,电梯“吃人”事故之所以频频发生,原因无外乎下面几种。第一,大量楼宇的电梯数量、运力不足,使得超载成为常态,加速了电梯磨损;第二,电梯的维护与保养不到位;第三,大量老旧电梯“超期服役”;第四,电梯的安全监察工作不够到位。而其中的核心则是电梯的养护和维修。任何器物都需要养护,不养护,质量再好的器物性能都会打折、损毁。电梯是特种设备,数据显示,目前80%的电梯事故原因出在了维护保养环节。
任何事故的最后一步,都是定责和问责。电梯“吃人”事故,也是如此。事故能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最重要的就在于最后一步,是不是得到了真正的、彻底的落实。人命大于天,电梯安全,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拿出解决民生大事的决心和气力解决电梯安全问题,形成清晰的、可追溯的责任链条,理顺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和具体使用者等多个主体的责任,即便困难重重,也必须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