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将2013年作为‘转变作风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体现了很强的执行力,很好!”5月22日,在贵州省检察院召开的“转变作风年”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贵州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姜刚杰如是说。
座谈会上,2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听取了该院今年以来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着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情况后,畅所欲言,并提出真诚的意见和建议。贵州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聂坤琪说:“检察机关在接受社会监督方面做得很好,经常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对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等,自觉接受监督做得扎实。”贵州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宋勤建议:“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形式还应更多样化些,比如将不涉密、可公开的信息尽可能地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据了解,贵州省检察院开展的“转变作风年”活动重点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明确检风检纪行为底线,制定了改进作风“十不准”规定,对公务接待、基层调研、对待申诉求助群众等明确了行为底线,严格责任追究;改进绩效考核办法,树立干警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加强考勤动态监测管理,摒除慵、懒、散等不良作风。目前,该院正在针对通过活动中查找出的各种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记者 周以明 杨彰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