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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外籍嫌犯享受到羁押审查“同城待遇”

2013-05-23 16:36: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近日,埃及籍犯罪嫌疑人赛姆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在义乌被起诉。此前,义乌检察院曾对他作出不批捕决定。这是义乌检察院首次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同城待遇”延伸扩展至外国籍犯罪嫌疑人。

    1984年12月12日出生的赛姆是埃及开罗人。2007年,他大学毕业后来义乌经商,并开办了自己的贸易公司。6年来,他学会了中文,建立了稳固的贸易业务,也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而这些朋友,不少也和他一样,都是来义乌经商的外国人。

    今年4月16日0时许,3名外国人和赛姆一起在他的出租房内吸食大麻,被警察当场查获。警方在赛姆身上查获5支大麻烟(净重4.69克),从出租房冰箱内查获大麻净重126.59克。经检测,4人的大麻试剂反应均呈阳性。赛姆交代,这些大麻都是他提供的。

    赛姆的行为已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义乌警方予以立案查处,并提交义乌检察院审查批捕。

    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义乌检察院加强了审查逮捕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义乌以外籍贯的犯罪嫌疑人与本地公民享有“同城待遇”,符合不捕条件的尽量不捕。

    虽然赛姆是外国人,可检察官考虑到他在义乌经商6年,不仅有固定住所、外贸公司,而且认罪态度端正、无前科,同时,他通晓中文,能保证及时到案接受调查。为此,检察官认为没有逮捕必要,故作出不批捕决定。

    义乌检察院检察长傅新民说,“同城待遇”向外国嫌犯延伸,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外籍犯罪嫌疑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张代磊)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