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贵州安龙:致力“四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3-05-23 16:12: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年来,贵州省安龙县在推进经济加速发展转型过程中,面对严峻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形势,致力于“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把群众情绪疏导好、把群众意愿反映好、把群众权益维护好”的民生实际出发,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仅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该县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966起,成功调处1921起,调解成功率为97.7%,防止矛盾纠纷激化46件(涉及351人),防止民转刑案件33件(涉及256人)。

    据了解,该县建立县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为安龙县人民搭建了一个全新的化解矛盾诉求平台,架起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为切实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难的“瓶颈”问题,安龙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多次作了专题研究,派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拨出600余万元经费,改造升级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使有限的资金产生最大效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此外,该县出台了《安龙县关于推行矛盾调解奖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调解奖励机制自实施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811件,调解成功778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8件187人,兑现调解奖励经费13.9万元。

    该县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矛盾调处工作中心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性质、化解的难易程度,采取“星级”划分为四种类型,明确规定:一类矛盾不出村(居、社区),二类矛盾不出乡镇(街道),三类矛盾挂牌办,四类矛盾搞会战。

    对一类矛盾如家庭、邻里、宅基地纠纷等,由所在行政村治保调解组织负责处理,就地消化。对二类矛盾如因土地承包、干部作风等引起的纠纷,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处理。对发生在基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难以处理的三类矛盾纠纷,由县级矛盾调解中心分析原因,分类别实行挂牌督办,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办结。对时间较长、问题复杂、影响较大的四类矛盾纠纷,由该县综治委统一指挥调度,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门工作组进村驻点,会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进行集中处理。

    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该县非正常上访明显下降,集体访批次和人数明显下降。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该县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