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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布“两个提示”护航中小学校园安全

2013-05-23 14:59: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期,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制定了《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提示》和《中小学校园安全提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和校讯通等宣传平台,向省内中小学、中职学校及广大中小学生广泛发布。

  《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提示》从八个方面教育指导中小学生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是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要尽量保持克制,避免争执,缓解矛盾,妥善解决,如自己无力自行解决时,应避免矛盾升级,要尽快向老师反映;二是学生在遇到暴力突发事件时,要采取应急避险,不要因为好奇而“凑热闹”,更不要盲目参与;三是学生平时遇到困难或心理问题时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心理咨询老师寻求帮助;四是学生遇到恐吓、威胁时不要擅自采取不当措施,要及时向老师或家长反映;五是学生不要与社会闲杂人员密切交往,不要参与社会闲杂人员的社交活动,如发现闲杂人员经常在学校附近逗留,应及时向学校保安人员反映;六是学生在校区内通行需遵守校园交通规定,行人请走人行通道,自行车勿与机动车抢道,小车、摩托车、电动助力车不要超速行驶;七是学生一律不得携带管制刀具、铁棍、高仿真枪等暴力器械,若发现其他同学持有以上器械,应及时向老师反映;八是学生不上网吧、不玩暴力游戏、不观看暴力视频、不购买和玩耍暴力玩具。若发现其他同学有以上行为,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向老师反映。

  《中小学校园安全提示》从八个方面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要求。一是学校近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团队“珍惜生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善待他人,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解生命的可贵,树立珍惜亲情、珍惜友情、珍惜生命、珍惜未来的观念,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活动内容真正能在学生中入脑入心;二是学校要定期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三是学校要加大学校心理咨询教师的配备及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学校心理访谈室的作用,定期开展学生心理疏导讲座及缓解学生压力的校园活动;四是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要经常沟通,随时掌握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及时发现学生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和不良行为习惯,学校和家长要积极相互配合,及早予以疏导和纠正;五是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重点班级、重点学生进行重点关注,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重点帮扶工作;六是学校要及时检修、维护校园安全设施,消除校园内存在的设施安全隐患,如河边、湖边、天台等处增设防护栏杆,通行道路增设照明设备,并制作醒目的指示标志;七是学校要加强对进出校园人员的身份核查与登记,对入校人员的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严格查验,对进校目的、停留时间、联系人进行认真询问和登记,禁止社会大型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停放;八是学校要强化校园安全警示教育和宣传,增设安全防护、救助课程,开展突发事件避险模拟演练,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隐患提醒,培训教师、保卫人员正确使用校园安全器材设施,学会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和减少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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