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召开全体会议
沈何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1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召开2013年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预防专项组组长沈何,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庞顺泽,专项组副组长、团省委书记申红兴,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会议,团省委副书记高波主持会议。
沈何在全面肯定2012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上,对做好2013年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广泛开展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生命意识、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主动收集青少年意愿,倾听青少年的愿望和呼声,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引导青少年以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二要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继续保持对互联网、手机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依法打击的严格监管态势,加大网吧整治监管力度,推进新媒体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三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摸清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着力研究和把握各类重点青少年的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及时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数据信息,加大社会关爱和救助力度,从根源上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四要不断完善机制建设,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强预防机构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工作项目考核机制,注重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庞顺泽充分肯定了省综治委预防专项组工作,对2012年工作给予了较好评价。他指出,近年来,省预防专项组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在青少年思想引导、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全教育、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青少年教育服务管理、弱势青少年帮扶救助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对2013年工作提出了希望:一要全力以赴协助支持配合专项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二要认真分析研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制定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具体措施;三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统一部署,作为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四要积极争取预防专项组领导和省人大的工作支持,协调解决一些重要问题。
申红兴代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总结汇报了2012年工作情况,提出了2013年重点工作建议。申红兴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预防工作日常管理机制,对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督导管理,年终进行交叉互评互检考核;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做好高校维稳工作,深入开展“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管理工作,建立和更新五类重点青少年动态管理数据库,开展重点青少年帮教工作;及时反映和解决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加大文化市场和网络信息专项整治力度,积极向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会上,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省司法厅就2012年工作作了会议交流发言,申红兴代表省综治委预防专项组与各成员单位领导签订了2013年工作责任书。会议还下发了《2012年度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通报》和《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201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
(来源/青海团省委 文、图/赵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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