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从改进民行监督方式、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建立申诉维权网点三个方面着手,以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
改进检察监督方式,增强执法效果。探索建立再审检察建议与审判监督程序衔接机制,与该市法院联合建立了会商制度。探索开展对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针对法院个别执行人员拖延执行、执行不力等现象,通过“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更换执行人员。
建立健全调解机制,化解当事人积怨。建立申诉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根据案情是否可能引发上访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应对办法。建立调解程序前置制度。建立共同息诉制度。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及时与市法院沟通,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构建申诉维权网点,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城区火车站广场、古城广场等处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在各街道、乡镇设立便民申诉网点,搜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制作民事行政申诉维权便民联系卡,将便民联系卡和宣传资料散发给各街道、乡镇综治部门、司法所。(王中泽 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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