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姜堰区司法行政系统在高起点上努力实现新跨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转型升级、推进民生改善等领域不断调高工作目标,开创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回眸]
2012硕果累累
基层建设迈上新台阶。对15家基层司法所实行了垂直管理。全面开展“强三基、创五好、争五星”创建活动,创成7家泰州市级“五星司法所”。15家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得到明显改善,华港、淤溪、娄庄、大伦、溱潼司法所新建面积均达250平方米以上。
法律服务实现新跨越。在全区深入开展的“百名法律服务人员、百名调解员助百企升级、促百村和谐”法律服务“四百工程”中,共走访企业2100余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000余次,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帮助村(居)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588起,参与招投标120余起,举办法律讲座50余场。举办了首届“十佳公益律师”评选活动。城区22家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律师工作站。相继在交警大队和消协成立了律师调解室。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章俊提交的《姜堰公交事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关于请求公交政策性补贴与补偿的申请书》被区政府采纳。公证处去年共办理公证2213件,无一件错、假证,被省厅评为创先争优先进集体。
法制宣传取得新突破。年度普法任务如期完成,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大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区委中心组、区政府全体人员和区人大分别集中学习了《宪法》《行政强制法》《人民调解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征用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在17个镇(区)开展巡回宣讲。在全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法制征文活动,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法制文艺宣传队,利用春节、庙会等传统节日,在镇(区)、村(社区)演出近百场次,观众累计达4万余人。举办了首届法治文艺演出竞赛和法治文艺汇演。在淤溪、兴泰、溱潼等镇(村)兴建法治文化公园、法制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6个。创成16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6家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姜堰法治文化公园、娄庄镇法治公园入选泰州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业绩。全区深入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系列活动,组织编印《人民调解100问》实用手册,分4个片区对全区调解员进行大规模轮训。创新设立姜堰司法QQ群。参加泰州市第二届“和谐使者”调解技能大赛,并获得二等奖。调解员单照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区各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896件,调处成功率达98.3%。针对特殊人群管控,该区创新成立自强服务中心(站),建立“一中心十五站”,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视察时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泰州市局在该区召开现场会,推广姜堰做法,《江苏法制报》《扬子晚报》等媒体报道了姜堰的经验和做法。去年,该区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260名,解矫人员263名。该区还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先后到常州、江宁、边城、通州等监狱对姜堰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去年,帮教率达99%以上,安置率达98%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
法律援助事业取得新发展。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厅评为“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张甸法律服务所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王秀兰、顾蓉等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央视《道德观察》栏目播放的《被婚姻捆绑的房子》,介绍了该区法援中心承办的一起案件,节目播出后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该区有两起案件入选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去年,共接听来电咨询696件,办理各类法援案件1011件,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组织58名司法行政干警参与“走村入户”活动,深入20个村走访贫困家庭,帮助基层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走访慰问191人次,接访164件,解决实际困难16个。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共筹集善款1万多元,全年共投入挂钩帮扶、援疆等方面的资金10余万元。全年共获市级以上表彰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21个。全系统无一人有违法违纪行为。
[展望]
2013再攀新高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调、诉调、访调等各类调解对接机制。重点加强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着重在巩固、完善、规范和提高上下功夫。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扎实开展星级调委会评定和等级调解员聘任工作,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5%以上。
着力提高教育矫治效果。做好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按照日常监管提档升级的要求,积极推进“挂钩帮扶”监管,切实提高矫治科学化和帮扶社会化水平,将重新犯罪率控制在最低状态。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各项工作。各镇(区)要从创建“六五”普法先进区入手,强化典型培植,力争推出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新建三家镇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并利用现有专业创作团队,多产具有乡土特色原创法治文化精品,在全区巡回演出。力争年内培植一家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打造1-2家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确保全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27%,力争达到30%。
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继续做好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不断提升全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以及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以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参与社会管理。继续开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结合律师社区工作站建设,探索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创新社区普法模式。在全市表彰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深化法律服务“四百工程”。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改善民生,助力农村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具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纠纷化解等多种功能的企业转型升级、“三农”工作、民生保障三大法律服务平台。年内,规模较大企业全部配备法律顾问。
积极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深化司法行政进社区工作。依托24个律师工作站,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推进“牵手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重点在农村宅基地置换、农副产品经销、土地承包流转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探索建立村律师工作站,延伸服务触角。
大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积极引导律师行业向规模化发展。年内,力争创建一至两家服务品牌示范所。开展“公证规范服务年”活动,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独特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执业行为,净化执业环境,保障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平稳发展。(丁 骏 陈 云 姜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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