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沈阳市司法局与沈阳市公安局建立了常态沟通机制,并召开座谈会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座谈会达成四点共识:一是在全市看守所落实“允许一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政策,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二是公安局监管支队及时反馈律师执业问题;三是司法局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的,及时协助监管支队、看守所进行必要的规劝和查处,不允许个别行为影响全体律师队伍的形象;四是双方定期沟通联络,提供注册律师名单,通报律师执业情况,研究和预防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记者 霍仕明 见习记者 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