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石光明,男,汉族,1959年7月出生,现任贵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简要事迹] 自2011年6月,石光明任贵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来,狠抓队伍建设和各类制度建设,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研判,主动争取上级和左右的关注和支持,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性创新发展。如,在贵阳市的“创文”工作中,面对司法行政“创文”的两项指标离国家标准相差一半,离国检只有一个半月时间的现状,石光明立即调整原有工作思路,及时安排部署,多方筹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法制宣传参与率、知晓率由原来的45%提升到90%以上,顺利通过“国检”。2012年初国发2号文件出台,石光明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两次跑司法部,加大对上对外的请示汇报和协调,赢得了省司法厅倾斜性支持和司法部的高度关注。
春日阳光下的石光明,衣着朴素,面目和善,带着长兄般慈善的笑容,讲起话来,声音很洪亮,但言语亲切。采访在他整洁的办公室进行,在轻松和谐的交谈和接下来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他就任以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性创新发展的点点滴滴。
加强队伍建设树形象
走进贵阳市司法局,每个办公室门口都挂着“去向导示”和“首问责任窗口”、“服务责任窗口”的牌子。“每个处室都有不同的职能,处室领导不在办公室,去了什么地方,通过‘去向导示’牌,便可一目了然;办公室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并实行同岗替代,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石光明说。
据了解,这是贵阳市司法局近两年来的一个小变化。“在石局长上任之前,系统基础设施薄弱、干部职工信心不足,责任心、事业心、进取心不强,效率不很高。现在可不一样了,每个人都非常忙碌。”一名工作人员如是说。
“要想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关键还是要靠人。”石光明说,“只有我们的队伍素质提高了,我们贵阳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才有了强有力的保障。”2011年6月,石光明任贵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到任后,用了一个月时间,跑遍了区(市、县)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各协会及部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所。针对当时司法行政系统的“病症”,他开出了一剂“良方”,从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敢承担入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务实高效、勤政廉洁、阳光自信”的贵阳司法行政队伍,并发出了“贵阳作为省会城市,具有其他市州无可比拟的资源条件和区位优势,贵阳司法行政工作是全省理所当然的第一”,“贵阳司法行政工作应站得更高更远,要放眼全国,在省会城市中找对手,增比进位……”的要求。
“一把手就是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分工合作,全力推进。”石光明介绍说,该局建立了局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压力传递机制,一把手承担100%压力,分管局领导承担95%压力,机关各处室长承担90%压力,工作人员承担85%压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工作作风有效转变,工作效率即刻上升。
同时,该局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工作决策快速执行到位。在贵阳市首家开展“局机关中层干部非定向全员竞争上岗”,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领导干部轮流上台讲课,结合职能传授业务知识和“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培养干部职工,建立工作月报,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职能工作,做到人人心中有数,确保工作随时互相补位。向全系统发出了《奋力建设法治贵阳 为“一二一”保驾护航》倡议书,向社会发出《贵阳市司法局社会责任承诺书》,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发布《青年突击队宣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服务人民群众。2011年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排名第一。
石光明提出了团结、管理、服务、监督、引导的理念来加强对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管理,多次向贵州省司法厅和贵阳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不畏艰难,努力争取建设“贵阳市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大楼”,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公职律师等在大楼集中分设服务窗口,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这一项目,贵阳市政府已经同意,现正抓紧落实建设的有关事宜。”石光明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他还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红白事等,班子成员都亲自到场,形成对干部职工从政策上落实、思想上激励、成长上培育、生活上关怀的优良传统,营造了团结一心、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环境。
迎难而上破解难题
据介绍,石光明上任之时,正是贵阳市“三创一办”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即要迎接国检、省检。“贵阳市司法行政‘创文’工作两项重要指标连续两次未能通过国家和省检查组的初检,若再无突破,必将给贵阳市‘创文’工作带来硬伤。”石光明说。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石光明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立即调整思路,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多方筹资,投入120多万元,采取入户宣传、召开现场会,在贵阳市的LED、电梯广告、KTV等人口密集地,电视、报刊上显著位置刊载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前所未有的法制宣传活动,短短一个月,司法行政“创文”法制宣传参与率、知晓率“两率”由原来的45%提升至90%以上,超标准、高质量完成“创文”任务,顺利通过“省检”、“国检”,为贵阳市“创文”攻坚战打了一场漂亮仗,为贵阳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市委、市政府对贵阳司法行政的信任和关注。
针对贵阳市城镇化推进,拆迁、补偿、劳务等社会矛盾增多的实际,石光明提出成立常态化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评估团,及时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意见和建议,宣传党委、政府的决策,疏导民意,化解纠纷,为该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作了贡献。
司法工作结硕果
作为贵阳市司法局的领头人,石光明以其抢抓机遇的敏锐思维和更高的视野,团结带领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新突破。
2012年初国发2号文件出台,从字面上看,与司法行政系统毫无关联,石光明敏锐觉知这既是贵阳市司法行政的历史机遇,也是司法行政改善环境、树立形象的契机,又恰逢贵阳市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他超前谋划,主动作为,敢想敢干,二次跑司法部,加大对上对外的请示汇报和协调,争取赢得司法部和省市的倾斜性支持和帮助。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方面获得了倾斜性支持,赢得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乃至司法部的信任和高度关注。
“司法部明确将‘贵阳市社区矫正专业队伍、专门机构建设试点’和‘贵阳市三江劳教所戒毒康复扩建项目’纳入《关于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贵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执法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于今年1月将《意见》带到司法部争取中央政法专项编制设立机构。贵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石光明介绍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去年,贵阳市进行基层基础体制改革,该市49个街道办事处全部撤销,取而代之的是新设立的90个新型社区。办事处撤销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基层司法所将如何开展工作?这是摆在石光明心中亟需解决的大事。
石光明深入区(市、县)司法局调研,深入了解司法所面临的窘境,“为了尽快拿出解决办法,有时一天要带着班子的成员跑几个基层司法所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说,“经过调研,石光明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多次到相关部门主动协调,终于成立了46个片区司法所,每个所需要配备编制4至5人。”
解决基层司法所问题的办法有了,但人员编制等问题又横在面前,成为一道坎。“贵阳基层体制改革,实际上也助推了贵阳市司法局的司法体制改革”,石光明不等不靠,带着调研报告,多次向省、市相关领导汇报,并先后两次进京,向司法部领导汇报情况。终于,在石光明的不懈努力下,贵阳市司法局得到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35个,“先期45个已充实到一线,60个将于今年进行公开招考和遴选,另外30个正待分配。”石光明掩饰不住心中的激动。
据介绍,该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综合业务用房、市三江劳教所扩建工程等26个共8.9亿元的基础设施项目,列入贵阳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规划并已立项。总投资1.2亿元的贵阳市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市阳光综合产业园)在三江戒毒康复所正式挂牌成立。建立总额为300万元的市级法律援助专项救助资金,首批100万元启动资金已到位。
贵阳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创新发展赢得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省司法厅厅长吴跃、贵阳市常务副市长刘文新、贵阳市市委政法委书记庞鸿分别专门到贵阳市调研司法行政工作。调研中,各位领导对贵阳市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及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予以“打造贵阳亮点,争创全国先进”的厚望,并在经费、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支持。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和市长李再勇亲自批示,四大班子领导亲自参加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
在司法行政事业这片天地里,石光明就像一个默默的“耕耘者”,每一个步伐都坚定扎实,每一次收获都丰硕喜人。如今,石光明向贵阳市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吹响了冲锋总号角——“在全省保第一,在全国创先进”。在他的带领下,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真抓实干,敬业奉献的思想和精神将得到高涨和精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务实高效、勤政廉洁、阳光自信”的司法行政队伍正在形成。贵阳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和该市司法行政干警紧跟时代步伐,按照省、市确立的宏伟蓝图,立足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打造亮点,奋勇争先,实现一个又一个历史性跨越,步入一个又一个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