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倡导诚信 见证执行”活动并当场兑付执行款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洛阳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沈庆怀,洛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于东辉看望被拐儿童
核心提示
2012年4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提出了“一考双争、三大建设、五型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即以绩效考核和争创优秀法院、争当优秀法官“一考双争”活动为抓手,推进队伍、业务、政务“三大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务实型“五型法院”。
在这一思路引领下,洛阳法院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从今天开始,本报将开设专栏,对洛阳法院近期工作予以关注。
抓队伍夯实基础
2013年以来,洛阳市中级法院围绕党组确立的“一考双争、三大建设、五型法院”总体思路,在叫响、细化、落实总体思路上下功夫,在提升队伍形象、提升审判质效、提升管理水平上抓落实。
洛阳市中级法院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为民的法院队伍。以“一考双争”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使之涵盖审判质效、执行、信访等各项工作,涉及业务、管理、廉政各个方面,兼顾部门和个人的考核。每季度召开中院和基层法院两个绩效考核讲评会,用绩效考核来解决队伍、业务、政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参数,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按照创建“五型法院”的目标要求,洛阳市中级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坚持业务培训考试制度,评选十佳优秀法官、十佳精品案件、十佳裁判文书,创建“学习型法院”;引导干警增强创新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以改革的精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创建“创新型法院”;领导率先垂范,严格履行责任,畅通反映渠道,突出纠风和查办案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法院“九条新规”,创建“廉洁型法院”;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团结协作,“走出去”服务群众,“请进来”听取意见,营造上下和谐、左右和谐、内外和谐的环境,创建“和谐型法院”。
今年年初,洛阳中级法院院长与其他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建立干警去向公示制度,在中院各部门悬挂干警去向指示牌,公布干警的工作内容和去向,强化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的监督制约。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及时收集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意见建议。对权力比较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的重点岗位、重点部门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实行《职责过错行为问责追究办法》《督察问效考核办法》,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从制度、机制上预防和减少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2012年8月28日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核讲评会上,洛阳市中级法院明确提出了“两条硬性规定”:一是年底绩效考核排名后两名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要接受中院集体谈话;二是在全省法院考核中排名后10位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要接受中院集体谈话。今年5月9日,适逢河南法院“错案警示日”,洛阳市中级法院党组对2012年度绩效考核排名落后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帮助工作落后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改进工作,促使其从思想上认识问题,从行动上改正不足,从排名上摆脱落后。
“作为一名院长,在带领队伍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这样才是真真正正对干警负责,对他们的亲属负责,严管体现的是厚爱。”洛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说。
抓业务突出服务
洛阳市中级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为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5月13日上午,宜阳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某、马某有期徒刑10年、8年,并处罚金6万元、5万元;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予以没收。此次庭审,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关工委、省妇联、团省委相关领导,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省法院副院长孙振民,洛阳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沈庆怀,洛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于东辉等旁听庭审,中央电视台及省、市主流媒体采访报道,河南法院网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这是洛阳市中级法院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活动中,洛阳市中级法院要求全市法院抓好方案制订关、明确责任关、报告通报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社会危害严重的首要分子、累犯、惯犯及具有拐骗、偷盗婴幼儿等从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协作,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形成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合力,力求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的优势,以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为核心,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洛阳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福民强市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强化预立案、庭前证据交换、调查令、公开审判等制度,从洛阳市机械、计算机、电子通信、化工、医药、材料、植物新品种等10多个领域聘请29名专家建立“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库”;加强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正当竞争的保护,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认真总结知识产权纠纷发生的特点以及行政机关和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工商、版权、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合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依托洛阳市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培训基地抓好法官的教育培训,同时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绩效考评,强化合议庭工作职责、落实错案责任追究,提高法官公正高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4月23日,洛阳市中级法院发布《洛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在公布案情、释法析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展示了洛阳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成果,体现了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作用。
5月8日,洛阳法院启动“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启动仪式上,洛阳市中级法院公布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32名个人,27家法人或组织,涉案标的共计940余万元;通报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情况,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32案,检察院起诉17件,已判决7件,依法以拒执罪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拘役、罚金等刑罚,现正审理2件;向8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3087万元。洛阳市中级法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在落实省法院“两个目标”的基础上,实现“三个走在前列”,即活动开展要走在全省前列、案件执结要走在全省前列,社会反响要走在全省前列。中院、各基层法院至少要选择10个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律师、媒体记者参与见证执行,重点是“四类案件”,超期未结的复杂疑难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要主动向政法委汇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加强与国土局、住建委、工商局、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形成执行联动的合力;要综合运用拘留、罚款、拍卖变卖、执行和解、限制高消费等手段,触犯刑律的要坚决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执结一批案件;要在省市主流媒体集中公布一批“赖账户”名单,评选公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十大案例,评选十大失信企业、十大诚信企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抓管理务实创新
洛阳市中级法院狠抓政务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积极向市委汇报,批准成立审判管理局、审务督察局、审判保障局,以此为契机完善审判管理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抓好审判流程、质效评估、质量评查、审判绩效等四项重点任务,增加节点、细化标准、完善措施,着力提升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开展“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建立审判管理指挥中心,实现分案机制透明化、节点管理精密化、查询信息全面化和质效评估科学化。向社会公开案件受理、审理、执行、司法鉴定、司法拍卖、财产保全、裁判文书等7个方面的信息;构建大审判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办文、办会、办事,统筹协调公务接待、财务报销、物资装备、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统一调度指挥、实现无障碍协作。(记者陈军通讯员孙世良赵越/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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