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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中院寻求利益平衡点化解社会矛盾

2013-05-21 13:28: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刘某总是在劳作。每次萍乡中院行政庭的法官去找她的时候,都要在百货超市的人群中寻找她忙碌而吃力的身影。她的丈夫去世多年,虽留下一处房产,但还有18000元的余款一直拖欠未付。刘某的婆婆张某年逾古稀却无子照顾,居有定所成为老人家的愿望。在刘某看来,婆婆接到了房产公司的通知交清了拖欠房款,拿到了房产证,使自己身陷“房产保卫战”的漩涡中。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止审理后,她针对市房产管理局的颁证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将“不愿留宿街头”的希望寄托于萍乡中院行政庭法官的身上。这两名妇女的朴实愿望并不过分,但在只有一处房产的情况下,她们的利益冲突是如此的尖锐,以至于行政审判法官的办案思维远远超出了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固定模式。

    在越来越多的行政案件中,萍乡中院行政庭感受到利益平衡已是现阶段提高办案质量的难题。近年来他们孜孜不倦,以求甚解,总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引导、倾听当事人利益诉求的表达。不少当事人将真实的利益诉求隐藏于法律文书的背后,即使经过最初几次的沟通也不轻易地直白于人。该庭法官努力做到当事人“背后故事”的倾听者、发现者,摸清他们的真实想法。二是理顺利益冲突的形成脉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该庭法官针对尖锐的利益冲突,都重视对证据细节的考量、逻辑细节的推演、案情细节的打磨,对矛盾的发生发展力求做到了然于胸。三是增强利益平衡的可接受性。该庭不断增加办案程序的公开与透明,主动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律宣讲工作,着力深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及时运用协调和解方式,最大限度地使当事人接受法院的利益平衡结果。2012年,萍乡行政案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申诉率均为零。诉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60件,诉讼协调一审案件46件,占全部行政争议的65.8%。四是尊重并合理解决当事人的案外利益。萍乡中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平台,善借外力、巧用外援,做好案外工作。如在前述一案中,该庭法官几次倾心交谈,宣扬亲情尚在、温情永续的观念,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张某补偿刘某5万元、刘某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和解协议。此后,该庭法官还主动与市房产局沟通,落实刘某廉租房的问题,圆满地解决了这场因婆媳争房而引发的行政纠纷。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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