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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多维历练促青年法官快速成长

2013-05-21 11:10: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2003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商调等多种方式,引入一大批青年法官充实到法院队伍。目前,该院共有35周岁以下青年法官56名,占全院法官总数的20.5%。宁波中院以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好、业务素质硬、综合能力强的青年法官队伍为目标,狠抓制度落实,逐步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青年法官培养机制。近5年来,该院共面向全市青年法官开展各类培训121期6431人次。一批青年才俊脱颖而出,成为法院办案能手和审判的中坚力量,有不少青年法官走上了领导岗位。

    “一对一”精细化培养

    今年4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青年法官拜师仪式。鞠躬、握手、合影、签订承诺书……24名青年法官与导师结对拜师。

    “近年来,宁波中院陆续招录了一批年轻且富有朝气的青年法官,补充到审判队伍中。”该院政治部主任李章军介绍说,“这些青年法官大多学历高,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但是,由于缺乏审判实践的历练,距离成为一名优秀法官还有不小的差距。”

    对此,宁波中院决定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充分发挥资深优秀法官在青年法官成长中的传承、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青年法官审判实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在充分酝酿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若干规定》,对结对青年法官的范围和培养期限、导师选任条件、程序和职责以及效果考核和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

    建立导师制的第一步,就是确定培养对象和导师库。该院最终确定新进法院的预备法官、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尚未任命为法官的年轻干警、已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两年内的青年法官共27人为培养对象。与此同时,该院在全院曾担任院审判员以上职务或现任院审判员以上,副庭长以下职务的资深优秀法官中开展遴选,通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将38名优秀法官纳入师资库。

    “这些导师,都是我们经过精心选拔的,是我院的资深优秀法官。”李章军认为,作为一名导师,首先必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道德品质,这样才能成为青年法官成长中的指路明灯,培养他们成为公民的道德楷模。

    《若干规定》确定了“一对一”的培养模式,青年法官和导师可以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结对情况在全院公示,每个青年法官确定1名导师,“一对一结对培养的好处在于,法官可以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根据青年法官的个性、能力、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培养方案,通过言传身教、理论指导、答疑解惑、实务锻炼、庭审观摩等指导形式,重点培养他们庭审驾驭、案件调解、裁判文书撰写、学术研究等实务能力,以进一步拓展思维、提升素质、丰富审判经验。”李章军表示。

    怎样激发青年法官和导师的教学热情?根据《若干规定》,青年法官培养期满后,将实行结业考评,通过组织召开结业庭审观摩、抽查一定比例的法律文书等方式,确定优秀或者合格;同时,对导师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并在期满后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导师”予以表彰;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好、工作表现突出或青年法官在培养期间学习刻苦、有重要实绩的,在立功受奖、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时都将作为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而对导师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散漫拖沓的,也将按照考核办法予以相应扣罚。

    下基层“接地气”

    两年前,谢颖被选派到北仑区小港街道挂职锻炼,担任街道主任助理,现在已经是宁波中院司法鉴定处副处长的她,回忆起那段挂职经历依然记忆犹新。

    刚到街道挂职不久,谢颖就接到了一起拆迁中的老信访案件,“街道负责人希望我能从法律角度对该案几个信访人的诉求进行梳理。”谢颖回忆说,“我所接到的案件材料就是一堆信访信函和几份谈话笔录,并无案情介绍、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为此,谢颖逐份查阅信访信函,归纳各名信访人的诉求,并对各名信访人的诉求从法律层面做了逐一分析和梳理,最终形成包括案情介绍、主要争议、争议分析、处理意见等内容,较为系统、完整的法律意见书,供街道领导在决策时参考。

    “记得街道刘书记拿到法律意见书后高兴地说,‘下次接待信访时底气更足了’。”谢颖说。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司法审判更是一门实践的科学。”李章军指出,“而青年法官最为缺乏的,正是经验。要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司法能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积累。”为了使青年法官尽早“接地气”,加速他们的成长,宁波中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选派青年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就是其中的一项。

    “我们积极探索在相关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创办青年法官社会实践基地,使青年法官能够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法律、参与人民调解、帮助解决纠纷。”李章军说。2003年以来,该院坚持每年选派优秀年轻法官到重点工程、信访部门及乡镇、街道挂职锻炼,共有47名青年法官被选派到一线岗位挂职锻炼。

    最近,宁波中院民四庭的法官小吴来到该院下辖的象山县人民法院报到,正式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实践经验,这次来基层法院锻炼的机会很难得。”小吴表示。

    基层法院承担着大量一审的任务,可以说是司法审判的最前线,宁波中院已连续9年选派青年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已有17名青年法官先后被选派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有效提高了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很好地促进了年轻干部整体素质的提升。他们之中,有的人已经是部门负责人,有的人已成长为本部门的业务骨干。

    为了进一步深化这一机制,为全市法院干部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今年,宁波中院研究出台了《全市两级法院青年干部上下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中院与基层法院每年派遣相同数量具有审判职务或具备任命法官资格条件的青年干部进行对向交流挂职,时间为一年。

    “我们特别强调要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切实针对审判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和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开展交流挂职锻炼,提高挂职锻炼的实效性。”李章军说。因此,《办法》规定,中院挂职锻炼干部原则上在基层人民法庭和基层法院机关各挂职半年。此外,该院还安排青年法官志愿者到立案大厅开展导诉服务,为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法律咨询、联络协调等服务。“这么安排,能够使青年法官尽快熟悉基层风土人情、主动融入当地文化,学习当地群众语言及了解群众司法需求,更有利于他们的全面成长。”

    学术交流激发“头脑风暴”

    拜师仪式结束后,宁波中院紧接着举行了第一届青年法官论坛。8名青年法官围绕“法官职业与青年法官培养”的主题,从法官职业、法律思维、青年法官培养与考核等角度进行了深入交流,气氛十分热烈。

    交流中,青年法官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较多地关注现有法律知识的传授,而极少重视法律思维形成和法律方法培养的教育。”法官莫爱萍的这一观点引起了在场青年法官的强烈共鸣,她认为,必须尤其注重拓展青年法官的职业知识体系,“通过建立法院与法学院的合作共建机制、加强其思维方法的训练,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及其他社会性资源的交流互动,不断丰富青年法官的综合知识体系。”

    青年法官如何才能在法律思维上尽快融入法律共同体,像资深法官一样思考问题、看待事物、适用法律?法官陈靖的问题引发了大家的深思。“法官法律思维的统一是青年法官职业生涯中重要的一课,是法官群体的一种专有思考方式,不仅是一个自然习得的过程,也应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加速掌握,实现从身份到思维的双重转变。”陈靖说。

    论坛还邀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作为嘉宾出席,对于宁波中院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张炳生十分赞赏:“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是法律发展的两大引擎,而二者实现良性互动才能真正推动法治不断进步。”他表示,“青年法官论坛正是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交通融合的绝佳载体。”

    “青年法官论坛是我院鼓励青年法官开展理论研究和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李章军表示,“我们非常注重发挥青年法官学历层次高、专业基础扎实等优势,鼓励青年法官参与各级各类重点调研课题的写作,各类学术、审判实践论文的交流、研讨。”近年来,该院积极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定期发布论题、开展讨论,适时邀请富有审判实践经验的业务领导或优秀法官做业务讲座或经验交流。同时,结合论文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探索建立网上交流论坛,进一步拓展学术交流平台,提高青年法官调研能力。

    自2008年以来,宁波中院连续5年中标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这在全国中级法院中是不多见的。”李章军介绍说,“这也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宁波中院调研能力的充分肯定,而这些课题的主要承担者就是青年法官。”2008年以来,宁波全市法院共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调研文章120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93篇,在各类国家级刊物上发表600余篇,可谓硕果累累,这些文章中不乏精品涌现,5年中先后15次在全国获奖。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