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察右后旗检察院与该旗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的暂行办法》,强化了相关工作职责要求。
《办法》要求公诉部门履行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告知、代为转交申请的工作职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检察院通知函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配合该办法实施,双方选任了5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库。(记者 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 刘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