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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全力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

2013-05-21 09:42: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法制报 

在诉讼过程中全面征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信用信息,加强与社会诚信监管部门的对接合作,共同对失信行为进行规制和惩戒,真正实现让“诚信者处处绿灯,失信者处处碰壁”,潍坊在全市推行的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作用日益凸显。

5月 17日,潍坊召开全市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 2010年以来全市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盛昌,潍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苏立科出席会议。 潍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爱云主持会议。

2010 年以来,潍坊中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党委领导、综治协调、法院主导、社会参与、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的诉讼诚信体系。对于该项体系建设,潍坊市委高度重视,在全市部署以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并纳入了全市综治考核。三年多来,各诉讼诚信体系建设联动部门加强对接合作,有力地推进了诉讼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

在诉讼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人民法院发挥了主导作用。诉讼活动中,实行诚信诉讼提示承诺制度,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提示书》,督促当事人主动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制定了《诉讼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逐一列举涉及诉讼参与人、协助单位、中介机构4类主体的33种诉讼失信行为及相应扣分分值;研发了集信息录入汇总、等级评定、数据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诚信体系软件系统。目前,全市法院诉讼信用信息库已储存涉及52000余个自然人、4800余个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

在诉讼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通过不同社会诚信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了诉讼诚信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法院分别与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经信委和工商局、国土局和住建局会签文件,重点在金融、商务、房管、企业登记等10个领域开展合作。因未履行生效裁判,先后有 461名当事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房屋过户手续时受到限制,有669 名当事人在申请贷款时未获批准,有 15名当事人被限制出境。因失信受到制约,有1590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生效裁判。

目前,随着诉讼诚信体系在潍坊全面推开,该体系逐渐发挥出独特的强大功能,彰显了多重成效:促进了社会诚信意识的提升,诉讼信用信息已成为贷款融资、招标投标、房屋登记、工商登记以及出入境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连年上升 6.3、2.8和 3.5个百分点,信访案件总量连年下降14.8% 、11.3% 和8.5%;执行工作实现了由“单兵作战”向“集团联动”的转变,执行工作效能明显提升,2010 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结案率连年上升 1.2、1.9和2.2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和解率达 56.2% ,去年执行结案率达 98.7%。

会上,张盛昌在讲话中指出,2010年以来,潍坊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诉讼诚信体系,收到良好效果,中央和最高法院等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下一步,省法院将把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诉讼诚信体系软件在全省的推广工作。他要求,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使诉讼诚信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努力打造成为山东法院的品牌。

苏立科在讲话中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当成全市性的一项重点工作去推进,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资源共享,有效实现信用信息的交互利用,坚持联动奖惩,全面提高诉讼诚信体系的效能。

市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中院班子全体成员、 中层主要负责人在市中院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基层法院相关人员在各基层法院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听收看了会议。(邱金山 刘鹏)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