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
先进县(市、区、旗)拟表彰对象
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央综治办《关于做好2009—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继续保留“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综治组织逐级推荐和评选,报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10个、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55个,拟继续保留69个市(地、州)、105个县(市、区、旗)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荣誉称号(名单分别见附件1、2、3、4),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13年5月21日—2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5099250、85099124(传真)
电子邮箱:zzss128@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中央综治办综治四室
邮政编码:100006
中央综治办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优秀市(地、州、盟)名单
(10个)
山西省朔州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杭州市、山东省滨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四川省眉山市、甘肃省酒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附件2:
继续保留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
市(地、州、盟)荣誉称号的单位名单
(69个)
河北省
承德市、廊坊市、秦皇岛市
山西省
晋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呼伦贝尔市
辽宁省
盘锦市、大连市、营口市、葫芦岛市
吉林省
长春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黑龙江省
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
江苏省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浙江省
嘉兴市、舟山市
安徽省
合肥市、铜陵市、黄山市
福建省
厦门市、三明市、泉州市
江西省
宜春市、赣州市、新余市
山东省
烟台市、日照市、济宁市、淄博市
河南省
三门峡市、鹤壁市、漯河市
湖北省
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襄阳市
湖南省
长沙市、株洲市、张家界市
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市、东莞市、肇庆市、惠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桂林市、南宁市
海南省
三亚市
四川省
成都市、遂宁市、资阳市
贵州省
贵阳市、遵义市
云南省
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玉溪市
西藏自治区
林芝地区
陕西省
西安市、延安市
甘肃省
兰州市、定西市
青海省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一师阿拉尔市
附件3:
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名单
(55个)
北京市
海淀区、石景山区
天津市
滨海新区
山西省
孝义市、安泽县、大同市南郊区、芮城县、清徐县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
黑龙江省
海林市、林甸县
上海市
金山区、嘉定区、奉贤区、长宁区
江苏省
泰州市海陵区、海门市、淮安市清河区、东海县
浙江省
洞头县、宁波市江东区、龙泉市、安吉县、天台县
安徽省
霍山县
福建省
长乐市、平和县、晋江市、福鼎市、漳平市
山东省
章丘市、垦利县、诸城市、肥城市
河南省
栾川县、滑县、睢县
湖南省
衡阳市南岳区、常德市武陵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流市
重庆市
渝北区、云阳县
四川省
成都市锦江区、宜宾市南溪区、泸州市江阳区、武胜县、峨眉山市
贵州省
剑河县、瓮安县
青海省
格尔木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贺兰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尉犁县、库车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昭苏县
附件4:
继续保留全国平安建设先进
县(市、区、旗)荣誉称号的单位名单
(105个)
北京市
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
天津市
西青区、和平区、宝坻区、河西区
河北省
肃宁县、沙河市、乐亭县、定兴县、冀州市、阳原县、大名县、香河县
山西省
平定县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赤峰市红山区、杭锦后旗、凉城县、托克托县、扎赉特旗
辽宁省
鞍山市铁东区、调兵山市、辽阳市文圣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吉林省
磐石市、梅河口市、镇赉县
黑龙江省
富裕县、桦川县、友谊县、七台河市桃山区
上海市
松江区
江苏省
太仓市、扬州市江都区、徐州市铜山区
安徽省
石台县、宁国市、芜湖市镜湖区、灵璧县
江西省
新干县、浮梁县、婺源县、武宁县、资溪县
山东省
青岛市市南区、枣庄市市中区、文登市、德州市德城区
河南省
新郑市、修武县、鹤壁市淇滨区、鄢陵县、遂平县
湖北省
罗田县、沙洋县、恩施市、潜江市、嘉鱼县
湖南省
资兴市、韶山市、中方县
广东省
深圳市罗湖区、珠海市香洲区、梅州市大埔区、揭阳市榕城区、湛江市赤坎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凭祥市、桂林市秀峰区、凌云县、都安瑶族自治县
海南省
琼海市、海口市龙华区
重庆市
万州区、黔江区、江北区
四川省
攀枝花市东区、南充市嘉陵区、射洪县、乐至县
贵州省
清镇市、松桃苗族自治县
云南省
丽江市古城区、蒙自市、施甸县、曲靖市麒麟区、德钦县、水富县
西藏自治区
琼结县、波密县、洛隆县
陕西省
千阳县、三原县、宜君县、城固县、商南县
甘肃省
兰州市安宁区、瓜州县、临泽县、秦安县
青海省
门源回族自治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彭阳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六师奇台农场、第十师一八四团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