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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控烟有法必行更关键

2013-05-20 17:02: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北日报 

    与深圳市民息息相关的控烟条例将要作出修订,其中涉及罚款金额的大幅度调整,禁烟场所控烟不力或罚3万元。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14日上午举行条例修订立法听证会。(5月14日《中国广播网》)

    个人罚款由20元提升到500元,经营者或管理者罚款由500元至3000元提高到3万元,《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可谓“史上最严”。如果单纯从罚款力度来看,可以看出对于控烟的立法态度,以及控烟的决心,其出发点无疑值得肯定。

    控烟是一项国际性义务。但各地在立法和执法上存在宽严不均的现象。如广州15个控烟执法部门共有控烟执法人员2673人,但禁烟令颁布以来,几乎没有开出过罚单;国内其他如厦门、南宁同样面临着这样的执法尴尬。

    当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控烟也就是“有名无实”。我们往往看到,立法层面对重要性不断强调和重申,认识早已过河,但行动仍然在摸石头。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顾及控烟带来的巨大利益损失,控烟成为“纸上谈兵”,控烟法制化也就立而未行。

    徒法不能以自行。立法必严固然值得称道,有法必依才能彰显法治精神。如果20元的罚款都没被很好执行,提高到500甚至1000元也难以为用。对于很多地方来说,用好现有的法律武器,加强现有条款的执行,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能营造很好的执法环境。若没有相应的执法环境支撑,加大处罚可能会遭遇抵触和反对。

    立法对控烟失效,不在于法律条款出了问题,而在于执法态度出现了偏差。若不能从执法行为上去进行反思和改进,公共责任立不起来,而单纯的强化立法刚性,并不断加大处罚规定甚至成为“苛刑”,无疑仍然无济于事,眼下当务之急在于如何促进法规的落实。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