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交通厅制定的《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省交通系统14家单位分别与检察机关建起了“阳光廉洁”联动机制。
目前,我省交通建设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交通事业呈投资规模大、工程环节多、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今年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完成投资190亿元以上,今后五年要完成投资超过1000亿元以上,交通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任务很重。深入开展交通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止职务犯罪行为,对全省交通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市、区检察院分别和省交通厅所属14家单位建立了联动机制,规定:双方要适时组织培训班,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在新建项目开工、续建项目复工时,由双方成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负责对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交通厅各部门及厅属各单位要每季度与检察机关主动联系一次,主动汇报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双方及时通报查办和预防工作情况,建立“项目报备制度”。 (来源\青海日报 文\丁慧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