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份,第一期项目建设完成了自治区、五市及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含22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心理矫正平台、矫正办公室和心理矫正室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对试点县(市、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精确定位和区域监管,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天候监控。完成全区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资料数据库建设,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档案,包含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矫正、解矫过程中的所有信息以及表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完成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两个试点单位的矫正机构心理矫正室、心理咨询室、温馨谈话室建设,使其成为教育矫正、心理治疗、帮困扶助的基层阵地。利用社区矫正工作的刑罚执行功能,建立具有刑罚执行功能的22个社区矫正工作室,建立心理咨询室和温馨谈话室,实现矫正工作规范化。2010年10月,第二期项目建设在自治区9个县(市、区)启动,覆盖面达到5个市、11个县(区)、115个司法所。2011年10月,第三期项目建设囊括了全区剩余的全部县(市、区)、乡镇(街道)。截止2012年底,全区社区矫正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各县(市、区)分别组织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和心理矫正平台应用培训,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矫正管理平台,健全了全区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全天候24小时的不间断定位,提高了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2012年,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在组织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创新、制度流程完善、管理教育及社会帮教的职责落实、档案管理的规范和工作保障落实等方面予以加强和规范。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佳社区矫正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组织得力、规范程度高、表现优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各地细化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加强工作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通过狠抓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矫正质量和水平渐进提高。年底对“十佳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积极性。
2013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的通知》,制定了《宁夏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宁夏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评价办法》,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活动,通过在每个地级市打造一个示范县,在每个县(区)打造一个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推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全面落实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各地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落实心理矫正、集中教育、个案矫正等教育矫正措施,开展技能培训,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创业就业,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兴庆区成立了全区首家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发挥了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形成了社会关注、参与矫正和帮扶社区矫正人员的良好氛围。金凤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建立了“六帮一”工作机制,黄河东路司法所在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方面方式多、成效显著,被《法制日报》大版面报道。平罗县、利通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每年集中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人员监所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与监所交流,让社区矫正人员亲身感受监狱生活,达到对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再认识的目的,效果明显。利通区司法局金积司法所注重个别谈话教育,每月必须与社区矫正人员见面一次,进行深入谈话,在谈话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处遇、所在地等情况明确标示在辖区分布图上,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灵武市司法局以社区矫正项目建设为契机,建立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心理矫正功能室,探索利用心理矫正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中卫市加强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和就业安置,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效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平罗县司法局加强社区矫正人员人生价值观和感恩意识教育,有2名社区矫正人员见义勇为,在山洪中救出一家三口,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被裁定减刑。社区矫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