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有不少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政府还以补助的方式,鼓励各级企业多招收残疾人。
德国的残疾人数量庞大,官方确认的残疾人有860万,占德国总数的1/10。从10世纪开始,教会就建立了一些准备照顾残疾人的机构,到了19世纪国家开始参与残疾人福利和设施的建设,先后建立了一些专门面向残疾人的学校、工作场所等等,让残疾人也能够接受教育,并且尽可能的自食其力。但是这些做法在德国也一直存在争议,批评者认为,这实际上是等于隔离了残疾人,把他们排斥在正常的社会活动之外,尤其是去年发生的造成14名残疾人死亡的残疾人工厂火灾事故,再次引发了各界对专门学校和工厂的讨论,现在越来越普遍的做法是让残疾人和普通人一样进入普通的学校和企业。
在德国最重要的是残疾人的权益在法律上的保障,根据德国1994年修订的基本法第三条规定任何人不能因自身的残疾而受到歧视,在入学和就业方面残疾人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国家鼓励企业聘用残疾人,尤其是一些国家单位通常会录用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政府对一些为残疾人提供岗位的企业还实行一些政策上的优惠措施。具体来讲德国通过立法保障以及政策上的优惠措施,加上硬件上的配套设施的建设,使得残疾人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和普通人一样学习工作和生活。